美國槍支管制重要一步 最高法院同意馬里蘭州禁用AR-15步槍
AR-15槍系是美軍的主要武器,它也可以民間售賣,好幾次的嚴重槍擊案都與AR-15的大殺力有關。(圖/X)
星期一,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槍支權利提倡者的上訴,他們試圖推翻馬里蘭州法律針對突擊步槍和大容量彈匣的禁令,意即「禁用AR-15步槍」。這項判決是槍支管制者的重大勝利,現在,至少在馬里蘭州,擁槍者不得使用AR-15這一類的高殺傷力突擊步槍。
美國廣播新聞網ABC報導,這項州立法是因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Sandy Hook elementary school shooting)的補救,槍擊案發生於2012年12月14日,一位名叫亞當蘭札(Adam Lanza)的20歲男子,攜帶包括大毒蛇M4(Bushmaster M4,柯特M4卡賓槍的民用型),以及葛洛克手槍(Glock)、西格紹爾手槍(SIG Sauer),他殺害了28人,其中20人是兒童。
M4步槍的原型就是AR-15,包括軍用的M16、M4卡賓槍,都被稱爲AR15槍系。
因此,修法針對的就是AR-15槍系,它是全球受常用的步槍,全球流通量達2000萬至3000萬支。在美國50州中的41個州,AR-15步槍可以是合法銷售的。
雖然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但大法官的理由是「不願受理」。他們表示,如果受理此案,將會成爲全美國的都必須面臨的問題,即現在美國持有AR-15的合法持槍者的權益。
不過,對馬里蘭州來說,自從頒佈一系列旨在遏制危險武器取得的法律以來,該州的槍支暴力事件確實有所減少。
馬里蘭官員們特別讚揚了 2022 年和 2023 年對槍支套件實施的一系列聯邦、州和地方限制措施,這些措施減緩了無法追蹤的槍支的網上銷售,要求對買家進行背景和年齡檢查,並完全禁止銷售一些增強槍支性能的改裝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