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通過又大又美法案 資誠解析對臺商及個人影響
美國聯邦衆議院3日通過經聯邦參議院修正後的「又大又美法案」,預計4日由總統川普簽署生效。(法新社)
美國聯邦衆議院7月3日通過經聯邦參議院修正後的「又大又美法案」,預計4日由總統川普簽署生效。這項法案是川普第二任期的重要立法成果,內容涉及邊境安全、稅收政策、醫療保險和社會福利體系,同時也提高美國聯邦政府債的上限。其中在稅收方面,法案包含許多公司稅、個人稅,以及國際稅的措施,總規模高達4.5兆美元。
針對該法案對臺灣企業及對擁有美國公民身分臺灣人的主要影響,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分析,這次美國2025年稅改法案,對臺灣企業在美投資、設廠、研發及參與新興產業提供多項稅務優惠,有助於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而擁有美國籍、稅務居民身分的臺灣人,也無須擔心自2026起美國稅負顯著增加,甚至有新增的節稅措施可善加利用。
首先,在個人稅方面,法案以永久化2017年稅改下的稅率級距、標準及列舉扣除額規定爲主,意味着個人聯邦所得稅最高稅率明年不會回到2017年前的39.6%,對擁有美國籍、稅務居民身分的臺灣人較有利。此外,被2017年稅改大幅調升的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也還在,使具有美國身分的高淨資產人士、創業者較無於2025年底前鉅額贈與的壓力。
法案中新增加班費、小費免稅額度、在美製造車輛之車貸利息扣除額,保留穿透個體業務所得20%扣除額,並把州及地方稅可扣除的額度提高至美金4萬元,預計對於部分居住於美國境內、外的臺灣人有一定的節稅效果。再者,曾引發爭議的匯款稅,除了稅率調降爲1%之外,另外來自銀行、證券等帳戶,以及在美國發行的信用卡或簽帳卡的匯款,被排除在外,原則上僅限於現金、匯票等匯款方式,潛在影響範圍比衆議院原本通過的版本顯著縮小。
其次,在公司稅方面,法案恢復固定資產及美國境內研發支出100%費用化,並放寬利息費用扣除限制,這對於在美國從事製造、研發的臺灣企業有一定的節稅效果,也增加臺灣企業在美國子公司的融資彈性。再者,法案中的100%費用化措施除了電腦、機器設備、租賃改良物等耐用年限較短的項目之外,也擴大到用於製造的不動產,在美國興建廠房,或整建閒置不動產作爲製造用途的臺灣企業,可望無須按39年逐年攤銷廠房的成本。此外,法案也將「晶片法」適用於半導體、半導體制程設備製造廠的投資抵減,將其抵減率從現有25%提高至35%,適用於自2026年起投入使用的設備,但相關設施必須於2026年底前實質動工開始興建。
國際稅方面,法案對於美國境內最低稅負(BEAT)、受控外國企業稅負(CFC/GILTI),以及外銷貨物、勞務所得的優惠稅率(FDII)進行一些調整,包括有效稅率略爲提高(前者爲10.5%,後這兩個爲14%),以及微調一些計算規則。另外,原本所提出的對其他國家「不公平稅負」之報復措施,在美國和G7就「全球最低稅負」把美國企業部分排除在外達成共識後,即從這個版本里面刪除,臺灣的集團暫時無須擔心這筆「報復措施」有無影響集團的有效稅率。
此外,「又大又美法案」對於拜登時代的「降通膨法」新增的綠能發電、電動車等租稅優惠,有一部分將提早於今年或明年落日,也有一部分雖然持續適用,但新增一些重要限制,包括有關來自被美國指定爲「敏感」國家的援助比率。法案也對於「機會區」(亦即促進經濟弱勢區域發展的租稅優惠)進行永久化和運作模式的調整,並擴大個人處分合格中小企業股權可以得到的資本利得稅減免。
蘇宥人提醒,因法案篇幅接近900頁,其中財稅措施也至少有200多頁,有一定的複雜度,建議有美國投資的臺灣企業,以及有美國身分的臺灣個人,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以更進一步瞭解法案的具體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