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撥款法案建議DFC與我合作! 國合會感謝肯定「臺灣模式」

美2027撥款法案建議DFC加強與我合作,國合會感謝美方對「臺灣模式」援外工作的高度肯定。(shutterstock/達志)

美國會28日通過2027撥款法案,支持臺灣參與多邊組織;其中更建議「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DFC)應加強與我「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之協作。國合會強調,該法案是對「臺灣模式」援外工作的高度肯定!未來將持續整合民間軟實力,並與DFC等國際金融機構對接,共同協助友邦與開發中國家建立韌性供應鏈。

國合會今(30)日指出,美國衆議院撥款委員會28日發佈《2027財政年度國家安全、國務院及相關計劃撥款法案》,除支持臺灣參與多邊組織、欲提供5億美元對臺軍事融資(FMF)外,報告更明示「美國國際開發金融公司」應加強與「國合會」之協作。報告建議,應結合臺美資源支持印太地區、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等戰略區域之經濟發展。

國合會表示,此舉除彰顯臺美發展夥伴關係已邁向機制化與深層化,同時也是國合會長期耕耘與美國合作關係的具體成果;未來,國合會將持續落實政府「價值外交」政策,攜手美方共同守護區域繁榮與安全。近年,國合會亦積極推動「經貿外交」,透過與DFC等國際金融機構對接,協助友邦與開發中國家建立韌性供應鏈。

近年,國合會曾與DFC合作投資,共同促進東南亞及南亞地區婦女的經濟財務地位。後續國合會將促進臺灣發揮民主供應鏈之角色,聯合DFC等國際戰略伙伴,協助拉美地區推動具韌性、受信任的基礎建設與產業發展計劃。國合會則發揮技術援助與在地經驗優勢,確保受援國在經濟開發中的自主性與安全。

國合會強調,該法案是對「臺灣模式」援外工作的高度肯定。顯示已從傳統技術團模式成功轉型,透過多項聯合投資計劃,展現臺灣在國際金融開發體系中的實質影響力。未來將持續以「總合外交」爲核心,整合民間企業軟實力,與美方共同建構透明、永續且具市場導向的國際開發合作環境。

DFC作爲美國聯邦政府的核心開發金融機構,繫於2019年合併美國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及美國際開發總署(USAID)發展信貸管理局(DCA)所成立,具備強大的借貸、投資及保險功能;DFC也在2025年底獲美國國會重新授權,資金規模大幅增至205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