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奧運泳將扯謊損形象 若付64萬巴西願撤告
圖爲洛克特8月9日在巴西里約奧運會中準備出賽的資料照。(圖/美聯社)
美國金牌泳將洛克特(Ryan Lochte)因搶劫扯謊風波,而在奧運期間引發舉世關注,並受到排山倒海而來的批評。
當時巴西里約警方提告,指控洛克特謊報搶劫。若是定罪,他可能要服6個月徒刑。不過,據娛樂名流網站TMZ報導,巴西檢方提議,若他付20,000美元(約64萬臺幣)罰鍰,將可撤銷告訴。
洛克特8月聲稱,在里約加油站遭人持槍頂着額頭搶劫,但始終拿不出證據。後來當晚同行的隊友證實,他言過其實,當晚他們只是與安全人員口角。
儘管根據美國與巴西的引渡條約,6個月的徒刑還沒嚴重到能引渡洛克特的地步。但要是巴西警方透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在他的護照上標示「通緝」的紅色警語,就能讓他出不了國。
當晚與洛克特同行,並向警方坦承說謊的美國奧運泳隊隊友費根(Jimmy Feigen),則已付了10,000美元(約32萬臺幣)罰鍰,擺平所有的指控,而得以返回美國。
自從說謊醜聞爆發後,洛克特已失去Speedo與雷夫羅倫(Ralph Lauren)等企業的贊助,也喪失了領取奧運10萬美元(320萬臺幣)獎金的資格。此外,他也無法參加2017年7月的布達佩斯世界錦標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