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飼主收到3萬元罰單喊冤 狂犬病疫苗紀錄疏漏惹議

嘉義市有毛小孩飼主指稱,收到市府通知函,指稱她飼養馬爾濟斯犬已2年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將開罰3萬元。圖/翻攝@aqweeappo Threads

嘉市1名女子近日在社羣平臺Threads發文,指稱突然收到市府通知函,指稱她飼養馬爾濟斯犬已逾2年,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法裁罰3萬元,讓她傻眼。飼主強調,自己每年都有帶愛犬到動物醫院施打疫苗,並持有完整的疫苗卡紀錄,直呼「有夠荒謬」。經查,疑因動物醫院未即時上傳紀錄至系統,導致誤判。

市府建設處表示,飼主只要提出施打證明,即可撤銷罰單,提醒飼主與醫院務必確保紀錄完整,以免誤遭裁處。

飼主指出,通知函明載「愛犬已逾2年未接種」,但她年年施打從未間斷。向動物醫院查詢後,院方坦言系統可能延遲或漏報,建議她持疫苗卡申訴。此事曝光後,引發超過萬名飼主熱議,不少人留言抱怨「晶片反而變成被監控工具」,甚至質疑「住市區的狗得到狂犬病的機率比中發票還低」,更有人憂心狂犬病疫苗對犬貓健康的副作用。

建設處說,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犬貓滿3個月齡起,每年須接種1次狂犬病疫苗,未依規施打,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7月1日宣佈調整政策:針對完全飼養室內,外出僅以提籃或推車運輸家貓,可免除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但所有犬隻,以及可自由進出戶外貓咪,仍須每年施打1次,確保防疫安全。防檢署定期將逾期未施打名單交地方政府查覈,確認後若未見補打紀錄,依法裁處。

建設處指出,近期已有8名飼主因未爲寵物接種狂犬病疫苗遭罰,防疫紀律不可輕忽,本案雖爲醫院紀錄疏漏,提醒飼主收到政府公文務必即時回覆,避免未迴應或資料不完整吃上罰單。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向動物醫院索取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督促醫院立即將施打紀錄上傳「動物防疫資訊網」。這起事件可望因疫苗卡證明撤銷裁罰,卻凸顯行政流程與資訊系統銜接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