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議價別太乾脆!內行曝關鍵「讓對方有贏的感覺」:貪便宜是人性
買房示意圖/ingimage
買房議價最重要的關鍵是什麼?答案很簡單,是讓對方在交易中有贏的感覺。沒錯,重點就是「感覺」。甚至不需要讓對方真的贏,真的有賺到錢,只要讓對方「感覺」有佔到便宜就好了。
原因是什麼?是愛貪便宜的人性。人性,就是雖然在交易中已經賺到錢,但只要心理上沒有覺得賺得夠多,心裡就過不去,就算成交,也不會覺得開心。
舉個例子好了,當你是買方,屋主底價1000萬,你直接出1050萬,就算達到底價,屋主會不會馬上同意成交?
通常不會。因爲屋主總會覺得第一次出價就過底價的買方,一定可以再加更多。如果這麼快就同意成交,一定是自己原本的開價太低了。
所以,當你直接出1050萬,就算已經超過底價,如果完全不願意加價,反而不一定成交。因爲屋主感覺賺的不夠多。
更好的方式是先出980萬,屋主否決,然後你假裝考慮幾天,勉爲其難地慢慢往上加,直到加到1050萬,然後表明加到極限了,屋主纔會覺得爽,纔會同意成交。
同樣出價都是1050萬,你還要演這一出,屋主纔會覺得已經賣到最高價,沒有賤價把自己的房子賣掉。
所以買方正確的議價方式是,不能在第一次出價就出到自己能夠負擔的最高價。預先保留一點加價的空間,之後再往上加,會更有成交的機會。
反之,當你的角色變成賣方,你賣房開價是1200萬,底價是1000萬,對方直接出1100萬,就算達到底價,已經足夠cover自己的成本跟利潤,你也不能一口同意賣。
還是同樣的邏輯,如果第一次議價屋主就同意,買方也會覺得,那一定是自己議價議的不夠多。事後一定會上網抱怨自己買貴了。
而且就算最後對方意思意思的只加價個5萬10萬,但光是多演一下拒絕的戲碼,就能多賺到這些錢。這不是很划算嗎。
因此,屋主面對買方議價,更好的方式是,不管是否超出底價,都要直接否決買方第一次的出價,等到感覺對方不願再加了,你才勉爲其難的同意。
總結,買房議價,必須預測到交易對手的心情,並配合做些動作,才能讓交易更順利。
很荒謬嗎?不,這就是真實的人性。
◎本文內容已獲阿宅-雙碩士地產顧問授權,原文出處於此;未經同意禁止取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