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百億美元薪水 再遭法院駁回

案件最早追溯至2018年,當時董事會通過執行長薪酬協議,馬斯克以放棄現金薪水,改爲獲得特斯拉股票選擇權,引發股東託內塔(Richard Tornetta)不滿,指控董事會誤導投資人,因此一狀告上法院。德拉瓦州法官麥考密克(Kathaleen McCormick)在今年1月下令撤回馬斯克的天價薪酬協議,稱董事們應對馬斯克負責,因該協議的批准程序有瑕疵且並未公開透明。

這次庭審上,董事會辯稱,已解決先前的缺失,並交付股東投票通過。但麥考密克認爲,特斯拉和馬斯克的律師「開創性」的論點,未有法律先例的支持。加上,沒有理由因判決後纔出現的證據而推翻先前的判決,況且特斯拉6月份向股東揭露的資訊包含「多項重大錯誤陳述」,導致證據無效。

波士頓法學院教授昆恩(Brian Quinn)指出,法院若承認第二次股東投票結果,那麼任何被告上法院的企業執行長都將「逍遙法外」。

特斯拉和馬斯克仍可提出上訴。馬斯克在自家社羣平臺X寫道:「應由股東來決定投票結果,而不是法官。」特斯拉官方帳號強調,法院這項判決若不被推翻,就意味着德拉瓦州公司的經營者是法官和原告律師,而非合法的股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