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取消彈簧刀禁令

將近70年的自動切刀禁令以5比0的票數被廢除。

自從槍擊事件傳遍全球后,馬薩諸塞州就不再是持槍權的天堂,但這個海灣州的情況正在發生變化。

8月27日,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以令人震驚的5票對0票否決了該州近70年來禁止攜帶刀片大於1.5英寸的自動刀具的禁令。鑑於該州是最反對攜帶任何武器的州之一,這對於持刀權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勝利。此外,與最近的其他案件一樣,這一決定顯示了對擁有和攜帶自動刀具的軟化。

坎尤拉案例

馬薩諸塞州的裁決源於2020年在波士頓逮捕大衛·e·坎尤拉,以迴應他和他女朋友之間的爭吵。在搜查Canjura時,警方發現了他們所說的“帶有彈簧輔助刀片的橙色火器形狀的刀”,或者用流行的說法,彈簧刀。

Canjura隨後質疑該指控的合憲性,辯稱刀是一隻手臂,受第二修正案保護。馬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同意了。

大法官Serge Georges Jr .撰寫了法院24頁的書面裁決,大量借鑑了美國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義的Bruen和Heller裁決。儘管這兩個案例都涉及到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憲法權利,但意見延伸到了合法擁有和攜帶其他武器。

與馬薩諸塞州的裁決相關的是布魯恩裁決中規定的歷史檢驗,這要求從1791年批准憲法時起就有歷史先例,以維持對武器的禁止。喬治發現馬薩諸塞州禁止攜帶彈簧刀的禁令中非常缺乏這一點。

喬治在判決中寫道,“鑑於摺疊小刀,尤其是彈簧刀的悠久歷史,彈簧刀構成了第二修正案保護範圍內的‘可承受武器’。”

馬薩諸塞州禁令

像許多彈簧刀禁令一樣,馬薩諸塞州可以追溯到專利皮夾克的時代,以及對該國年輕人被認爲腐敗的女巫審判般的恐慌。該州法律通過於1957年,在反自動刀的文章《殺人的玩具》發表幾年後。儘管是電影經典,無因的反叛和黑板叢林並沒有幫助彈簧刀的聲譽。

馬薩諸塞州在將汽車推向社會邊緣方面領先了一年,聯邦政府於1958年通過了《彈簧刀法案》。利用聯邦政府的州際貿易權力,該法案禁止所有50個州之間自動刀具的購買、銷售和交易。

是啊,但是…

儘管刀權取得了良好的結果,並在全國範圍內贏得了自動刀的其他勝利,但在將它扔進口袋之前,馬薩諸塞州的愛好者應該知道一些要點。

這個案子可能會被上訴,判決會被擱置。

儘管有這些禁令,海灣州的居民應該對最近的裁決感到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