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屬國家保護動物 不得隨意捕獵
煙臺融媒7月15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楊健 通訊員 牟進鵬)作爲市民最常見的野生鳥類之一,看似平平無奇的麻雀,實則也是受保護的鳥類之一。眼下正值麻雀繁衍的高峰期,記者昨日從煙臺市林業局瞭解到,早在2000年,麻雀就已經被國家列入受法律保護的“三有”動物名錄,和灰喜鵲、八哥等常見鳥一樣,不得隨意捕獵。
“麻雀在歷史上曾因食用農作物種子影響糧食產量,被列爲‘四害’之一,但經過深入調查後,人們逐漸認識到麻雀在控制害蟲方面的巨大作用。”煙臺市林業局自然保護地管理科負責人介紹,儘管一度遭受滅頂之災,但得益於其強大的繁殖能力和成功的幼鳥保護措施,麻雀的種羣規模得以逐漸恢復。如今,麻雀已被列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發佈的“三有”保護動物名錄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捕殺“三有”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爲,捕殺20只及以上可能構成犯罪。
野生動物作爲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維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傳播植物種子、調控生物種羣數量等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煙臺市林業局呼籲廣大市民:不破壞野生鳥類巢穴、獸穴等野生動物棲息地;在田間地頭、池塘溝渠等地遇到野生動物,應保持安全距離、安靜觀察,做到不驚擾、不接觸、不投喂和不捕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瞭解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發現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鳥類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法行爲,立即向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