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打麻將到半夜 兒子勸母回家…竟慘遭牌友狠揍5拳腦重傷

臺中謝姓男子和林姓婦人打麻將到深夜,林的兒子到場勸媽媽回家,當場和謝起口角、肢體衝突,謝先推了林一把又猛揍他臉3拳,見對方倒地再補2拳,當場打到林顱骨骨折、腦出血,送醫緊急開顱保命卻仍有認知、語言及肢體障礙,法院依傷害致重傷罪判謝1年10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謝男2023年7月10日晚上和林男的媽媽在太平區打麻將,林11日深夜12點多搭車到場打算勸媽媽回家,恰巧碰到謝開車載林母要離去,林上前攔車和謝男起口角,爆發推擠、腳踹肢體衝突。

謝憤怒下快速出拳朝林頭臉猛揍3下,對方當場倒地,謝仍繼續打了他臉2拳,造成林男頭顱骨折、腦出血甚至呼吸衰竭,林母見狀趕緊將兒子送醫,緊急開顱手術雖保住一命,但林仍留有認知、語言及右側肢體功能未恢復等重傷害。

臺中地院審理時,謝男否認重傷,辯稱就是林一直鬧,他想要走對方不讓他走,他和林男、林母3人拉扯時,林重心不穩跌倒,認爲重傷不是他拳頭造成,因怕林起來攻擊才又打他2個耳光。

法院指出,監視器拍下謝朝林的頭、臉毆擊,多次擊中,與林傷勢相符,且林7月11日遭毆住院接受開顱手術,一度呼吸衰竭轉加護病房,直到10月23日纔出院,可見他傷勢嚴重。

醫院也評估他認知、語言功能及右側肢體力量受損;另家事法庭囑託醫院鑑定,林頭部傷勢精神障礙程度已達重大,回覆可能低,應爲監護宣告。

法院審酌,謝男犯後於12日下午主動赴太平派出所自首,依法減刑,考量他僅因口角細故,下手力道不輕,嚴重影響林男日後生活,且謝犯後避重就輕、未能成立調解,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謝1年10月。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