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家中次之!南投縣府籲莫讓兒少獨留免生危險
▲跌墜落、壓砸傷、燒燙傷、異物梗塞、中毒是兒童常見的居家意外傷害。(圖/資料照片,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暑假到來、兒少族羣可在家不用上學,不過南投縣政府統計至5月底止,已接獲69件兒童意外事故傷害通報案件,而除道路交通事故,意外發生最頻繁的地點正是「家中」,另有13件涉及6歲以下兒童獨留事故,顯示幼童於日常生活中暴露於各類風險的情形依然相當嚴重。縣府社會及勞動局說明,幼童因年齡尚幼,判斷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尚未成熟,若無成人適時看顧,極易在面對環境風險或突發事件時遭遇意外傷害,嚴重時更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常見危險情境包括火災、墜樓、觸電、誤食藥物、熱衰竭,或遭陌生人拐帶等,皆可能對幼童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南投縣政府呼籲家長於暑期落實兒少居家安全,守護孩子平安長大。(圖/南投縣社會及勞動局提供)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6歲以下兒童不得單獨留置於無人照顧之場所,而實務上對6歲以上、未滿12歲兒童,雖法令無特別明訂,但若身心狀況或環境顯有危險者,亦不得單獨留置;社會及勞動局解釋,「獨留」之定義不僅限於家中,也包括車輛內、公共場所、公園、商場等處所。縣府也持續推動「一不四要」兒童安全守則:「一不」,不讓兒童獨留,降低危險發生機率;「四要」,1.要檢視傢俱擺設,避免兒童攀爬、跌落或重物傾倒,2.要限制窗戶開口,防範墜樓意外,3.要確認陽臺防護設施安全,欄杆須高於120公分,且不得設置可供攀爬之結構,4.要加強桌角、地板防護,減少撞擊或跌倒傷害,籲請所有父母親、家長與照顧者落實幼童照顧與防護措施,切勿讓幼童獨留,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