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陽光政治 清水區公所舉行法紀專案講習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4日舉辦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暨陽光法案及綠能圖利與便民區分」專案法紀宣導講習會。(清水區公所提供)

爲強化公務員廉潔意識,臺中市清水區公所4日舉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暨陽光法案及綠能圖利與便民區分」專案法紀宣導講習會,並集結附近梧棲、沙鹿、龍井、大肚區公所共60名同仁參與。清水區長蔡慶生表示,透過講師專業講解與案例分析,提升同仁對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與廉政規範的認識,以落實依法行政,營造廉潔透明的公務環境。

清水區公所今日舉辦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暨陽光法案及綠能圖利與便民區分」專案法紀宣導講習會,並由蔡慶生、臺中市政風處股長童鍾幼、政風處專員張臺貴等人說明講解。

蔡慶生說,爲保障勇於揭發不法的檢舉人權益,建立完整的保護機制,避免因揭弊而遭受不當打擊或報復,《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於今年7月22日施行,並法定規定,若泄漏檢舉人身份,不論是故意或過失,都可能觸法受罰,提醒同仁務必謹慎小心,嚴守規範。

童鍾幼介紹,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核心條文與案例,幫助同仁更深入理解規範精神外;張臺貴則以近期綠能廉政風險案例說明,解析「便民與圖利」的差異,並強調公務員在面對利益衝突時應踐行迴避程序,確保施政公平正當,內容貼近實務,學員講習課程反應熱烈。

清水區公所指出,「陽光、空氣、水」是臺中市長盧秀燕的重要政見,尤其「陽光政治」即象徵公開、透明及清廉,更是盧市府施政的核心主軸,未來區公所也將持續配合推動廉潔政治,讓公務體系在陽光下更透明,確保行政效能與廉政價值並重,讓市民更加信賴政府,共同打造一個清廉、透明、值得市民驕傲的幸福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