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居住正義!新北公益出租免申請主動退稅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依據城鄉發展局通報的公益出租人清冊,針對列冊的房屋於出租當年(期)起,主動適用優惠稅率,免由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本報資料照片)

爲配合中央推動公益出租政策與落實居住正義,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依據城鄉發展局通報的公益出租人清冊,針對列冊的房屋於出租當年(期)起,主動適用優惠稅率,免由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稅捐處表示,凡經通報列冊之公益出租人,其出租房屋所屬土地與建物,將分別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供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因通報清冊與課稅作業有時間落差,納稅義務人已依原稅額繳納致產生溢繳稅額者,稅捐處將主動辦理溢繳退稅,預計將於8月初寄發退稅通知單。

民衆收到通知單後,可掃描上方專屬QR-Code,連結至該處稅務e平臺線上申辦,填寫退稅帳戶資料,稅捐處即可逕行辦理直撥退稅作業,簡化申辦流程並提升效率。

稅捐處特別提醒,退稅通知單均以紙本郵寄方式送達,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寄送,請民衆務必提高警覺,慎防詐騙。如透過QR-Code連結至稅務e平臺,請確認網址爲:einvdonate.tax.ntpc.gov.tw。如對退稅通知單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撥打通知單所列地價稅服務櫃檯聯絡電話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