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健康平權 臺東原鄉非原民籍孕婦就醫也享優惠

臺東縣衛生局爭取中央補助,進一步減輕原鄉孕婦在就醫時的交通費負擔,不僅放寬申請條件,還擴大受益距離。記者尤聰光/攝影

臺東縣衛生局爭取中央補助,進一步減輕原鄉孕婦在就醫時的交通費負擔,不僅放寬申請條件,還擴大受益距離,只要是居住海端鄉、達仁鄉、金峰鄉、延平鄉及蘭嶼鄉等山地鄉非原住民籍孕婦均可申請,讓更多孕婦能夠受惠。孕媽說「不無小補」。

衛生局指出,孕婦只需居住地距離產檢醫療院所在5公里以上,即可申請補助,並依距離的不同,補助金額亦有所區分,距離在40公里以上,每次則可獲得最高1000元的補助,且每人每年最多可以申請15次產檢(含生產)補助。

原鄉孕婦就醫交通費補助對象過去只針對原民身分籍,交通距離補助也只有在40公里內,大大縮限孕婦福利,因此,衛生局今年初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打造臺東生育好環境及落實健康平權,擴大受益對象及距離,讓住在山地鄉非原民孕婦受惠。

局長孫國平進一步說明,居住地距離醫院5公里以上未滿20公里可獲得每次200元的補助、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者可獲得600元的補助、40公里以上,每次則可獲得1000元的補助;符合條件的孕婦可於就醫日的三個月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前往當地衛生所辦理申請。

「這樣省下包車的錢。」達仁鄉林姓孕婦說,自己每次包車去市區產檢,來回就要花1500元,有1000元補助,真的不無小補。另陳姓婦女表示,她非原住民身分,能夠享有原民孕婦就醫福利,她有也願意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