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明才罷免案今補件2040份連署書 查對期限至8月4日

▲國民黨新北市立委羅明才。(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新北市第11選區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罷免案領銜人吳柏瑋,今(25日)與罷團成員補送2040份二階連署書到新北市選委會。對此,中選會表示,補提之連署人名冊查對期限爲114年8月4日前,至於罷免案投票日期,依程序須經中選會委員會開會審定,下次中選會委員會開會日期爲7月18日。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3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立法委員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應於4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補提查對期限,亦同。因此,新北11選區羅明才立委罷免案補提連署人名冊查對期限,爲114年8月4日前。

中選會指出,有關羅明才罷免案補提連署人名冊數量部分,經新北市選委會初點爲2040份,該會將依法進行相關查對工作,並於法定期限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審定;如有提早完成查對工作,也會提早函報查對結果至中選會。

中選會說,罷免案投票日期之決定,依法定程序,須經過中選會委員會依法審定,下次中選會委員會開會日期爲7月18日,無論是新北市選委會與中選會均會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