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博特科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財聯社4月17日電,羅博特科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2023年10月31日,深交所受理了羅博特科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申請,上市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斐控泰克81.18%股權、FSG和FAG各6.97%股權。經查明,上市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違規情形:2019年至2023年,斐控泰克陸續收購了FSG和FAG各93.03%股權。其中,2019年至2020年期間,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元頡昇、實際控制人戴軍或者董事王宏軍分別與5名斐控泰克股東簽署協議,約定若在規定期限內中國境內上市公司等未能收購斐控泰克及FSG和FAG股權或者未達約定收益率的,由元頡昇、戴軍或者王宏軍回購其持有的相關股權或者對其進行收益補償。前述5名斐控泰克股東同時也是本次重組交易對手方。上市公司未在重組報告書中及時披露上述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影響的信息。直至深交所發出明確問詢後,上市公司才於2025年3月24日在《落實函》回覆及更新的重組報告書中披露前述協議內容及其解除情況。

上市公司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元頡昇,實際控制人、董事長、CEO戴軍,董事王宏軍,董事會秘書李良玉未能保證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違反了相關規定。鑑於上述事實和情節,深交所上市審覈中心決定對羅博特科、元頡昇、戴軍、王宏軍、李良玉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