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商場藏賭博電玩 扣251機臺
桃園市蘆竹區知名商場內藏有賭博電子遊戲場,業者2021年曾被警方破獲,但法院認爲檢方舉證不足判無罪,業者重起爐竈,警方日前再度查緝,查獲251臺各式機臺。(翻攝照片/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蘆竹區1間知名商場內的電子遊戲場,2021年曾因暗藏賭博機臺被警方破獲,但法院認爲檢方舉證不足判無罪。業者去年12月重起爐竈,警方再度搜證請票查緝,查獲王姓負責人、賭客86人,及機臺共251臺,全案依賭博罪送辦。
有男大生2021年因父親沉迷賭博,付不起學費向警方檢舉,警方當時到該商場內的電子遊戲場查獲賭博電玩240臺、現金37萬餘元,將廖姓負責人、員工與賭客91人送辦。不過桃園地檢署僅起訴幹部吳男、劉女,負責人及其他員工都簽結或不起訴處分。
法院審理時雖有秘密證人指認,也有賭客坦承換錢,但法官發現全卷卷宗沒有警詢指認紀錄表、照片,加上檢方認定其他人都無犯罪事實,認爲檢方提供的其他證據無從認定吳男、劉女擔任洗分換錢的「老鼠」,及管理洗分兌換現金職務等,判吳、劉無罪。
業者去年12月在原地點重新開張,轄區蘆竹警方接獲線報,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掌握賭博事證,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日前查獲現場王姓負責人與工作人員,及大批正在下注的賭客,多達86人。
警方現場查獲賭資260餘萬元,查扣大型電子賭博機臺、百家樂機械手臂設備251臺,還有控制主機與IC押注板等專業設備。警方說,業者整體規模與營運模式已形成產業鏈,明顯涉及職業性賭博行爲,將依賭博罪送辦。
桃園市經濟發展局表示,目前桃園市有38家合法登記的電子遊戲場業,另依照《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若被查獲賭博情事遭起訴,會要求業者停業,若經判決有罪確定者,廢止其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公司或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不過該業者2024年9月獲判無罪,未廢止營業級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