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讓乘客下車釀車禍 板橋警開罰公車司機

公車司機在路中間讓乘客下車,造成機車撞人事故。(警方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昨(9)日上午1輛公車未停靠路邊就讓乘客下車,造成機車撞上乘客事故,所幸2人傷勢輕微。板橋警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開單舉發公車司機34歲方姓男子,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據瞭解,方姓司機昨日上午7時許駕駛公車行經文化路一段往民權路方向中線車道,乘客23歲賀姓女子到站要求下車,方男未將車輛停靠路邊,在路中間就開啓前車門讓賀女下車。此時,後方21歲紀姓男子騎機車行駛外側車道,當場撞上剛下車的賀女,2人均倒地,所幸傷勢輕微。

板橋分局獲報派員到場,依交通事故程序處理,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確認公車於中間車道讓乘客下車,故依《道交條例》臨時停車不緊靠道路右側舉發,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