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戰隊連長休假LINE「吃鍋」 留守副連長也參一腳吃到判刑
海軍陸戰隊66旅砲兵營高姓連長2023年8月30日休假,以LINE約連上官兵吃麻辣鍋,也約代班的郭姓副連長,當班的郭不假外出吃鍋,遭副營長抓包,正、副連長雙雙送辦。桃園地方法院判高姓連長無罪,但郭姓副連長則吃上「長官擅離部屬罪」遭處1年徒刑,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元。臺灣高等法院改判郭1年6月徒刑,緩刑4年,支付公庫10萬元。
桃園地檢署起訴指出,高(35歲)、郭(32歲)駐地在桃園市龜山區下湖西營區,前年8月30日晚間6點至31日晚上12點爲止,因高請假,郭即爲所屬營部連的留守主官,應於部隊駐地內待命,以應付突發狀況。
國防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於2022年2月24日中午12點發出的橫山信文通報,因應俄烏情勢發展,三軍部隊正副主管不得同時離營,海軍陸戰隊指揮部2023年1月17日頒訂「海軍陸戰隊各級正(副)主官及駐部(重要幹部)視導及操課區域規劃」,令林口地區的海陸66旅營級以下正副主官視導及操課區域,限於林口周邊營區級訓場。
高姓連長前年8月30日離營休假,中午時傳LINE訊息給郭姓副連長「1840新麻辣桃園站前店」,告知郭當晚由他主揪的餐會時間、地點。郭見訊息,爲確認高的意思,下午2點29分回傳「請示學長,是否是這個時間到這間店,謝謝學長」,高43分鐘後回傳「嗯嗯」。檢方認爲這簡訊是唆使郭於留守期間離營。
郭當晚6點1分未請假,便離開駐地去吃鍋,66旅砲兵營賴姓副營長於1小時後,會同林姓戰車官到該營部連查察,發現留守主官不見人影,憲兵指揮部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
檢方認爲,郭姓副連長觸犯陸海空軍刑法長官擅離部屬,及違抗上級機關發佈與軍事有關命令等罪嫌,從重依長官擅離部屬罪論處;休假在外的高姓連長涉犯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教唆違抗上級機關發佈與軍事有關命令罪。
一審判決後,檢察官認爲郭量刑過輕,且高應負教唆犯之責而上訴。
高院指出,原本三軍部隊正、副主官不得同時離營的軍令,後來已限縮爲「三軍部隊『旅級(含)以上』單位」,「營部連」是「旅級以下」單位,已無「正、副主官不得同時離營」命令的限制。
高院審理後認爲,郭離差對營部連的戰備、紀律、安全造成潛在危險,檢方上訴有理,但郭沒有犯罪紀錄,憲兵隊詢問、偵訊、原審及高院審理時都配合調查並坦認,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10萬元。
高姓連長部分,高院認爲他雖廣邀餐敘,郭姓副連長如有意參加,自然需要完成請假手續,這是軍人所應知悉的基本義務,無須他人提醒,無從對他論以教唆長官擅離部屬罪。
海軍陸戰隊66旅砲兵營2023年8月發生正、副連長都外出吃麻辣鍋的狀況,兩人遭送辦,但一、二審都認爲休假中的高姓連長無罪,未請假而離差的郭姓副連長犯長官擅離部屬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