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再增42臺胞證落地簽口岸 國臺辦:促兩岸人員往來

本月廿日起,大陸將臺胞證落地籤口岸增加至一百個,有望帶動更多旅遊人潮。圖爲江蘇南京大泉湖畔鄉村公路兩旁楓葉景色,吸引遊客觀賞。(中新社)

大陸國臺辦日前預告,爲進一步擴大開放,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交流合作,將擴大臺胞證落地籤口岸。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進一步宣佈,自本月廿日起,將臺胞證落地籤口岸範圍由現有五十八個增加至一百個,新增了四十二個口岸。

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頒發十項移民和出入境的新措施,其中第九項規定,自十一月廿日起,將可簽發一次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的口岸範圍由現有五十八個增加至一百個。

所謂「一次有效臺胞證」即俗稱的「臺胞證落地籤」,效期爲三個月。依大陸規定,未持有效來往大陸出入境證件的臺灣居民抵達口岸時,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一次有效臺胞證,經批准後即可領證入境。

此次新增的四十二個口岸,涵蓋機場、港口、公路、鐵路。值得一提的是,地點多位於中國大陸與他國接壤的邊境地帶,涉及蒙古、北韓、俄羅斯、越南、寮國、哈薩克等國,例如二連浩特、丹東港、琿春(公路)、霍爾果斯(公路)、磨憨等。或者是大陸東部沿海港口,如天津港、連雲港港、煙臺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口岸,如港珠澳大橋、羅湖、橫琴等。

現行可辦理臺胞證落地籤之處,主要以機場爲主,也有部分港口,包括在北京、上海、江蘇、福建的四十六個主要城市,也包含廈門五通碼頭等小三通客運口岸。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陳斌華上月十五日已先預告這項擴大開放的政策,表示此舉是致力爲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創造更加開放、便利、安全的條件,進一步促進兩岸人員往來和交流合作,助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行穩致遠,守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福祉。

大陸國家移民管理局昨也公佈,將實施大陸居民申辦往來臺灣探親簽註「全國通辦」措施,自五日起上路。大陸居民將可向全國任意一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赴臺探親簽註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意即不再僅限於向戶籍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