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央行首開債市罰單 「這3家」共遭罰7千萬人民幣
陸央行首開債市罰單,3家機構共罰超7千萬人民幣。(中新社)
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公示了三條行政處罰信息,對上海東亞期貨有限公司、天津信唐貨幣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公司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三家機構及其相關業務責任人合計被罰金額超過7000萬元(人民幣,下同)。這也是央行首次公佈債市罰單。
據公佈信息,三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違法行爲類型都集中在「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其中,東亞期貨被罰沒金額最多,超過4400萬。據人民銀行更新的行政處罰信息,上海東亞期貨有限公司因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857.251903萬元,罰款3606.755709萬元。
此外,機構的相關負責人也受到了處罰。
時任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人、固收業務部主要負責人吳某敏對上述兩項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警告,罰款52.5萬元。時任公司資產管理部固收項目組負責人金某凡,時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唐某,時任公司首席風險官、合規部經理董某菁三人對「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負有責任,均被警告,分別罰款20萬元、10萬元、10萬元。時任公司資產管理部經理曹某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處罰款2.5萬元。
天津信唐貨幣經紀因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972734萬元,罰款1103萬元。時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姜某對「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罰款50萬元;時任公司副總經理姜某平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警告,罰款1310萬元。向某建(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某(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熊某(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員工)、張某宇(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經理)、諶某林(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內控合規部經理)和劉某(時任湖南漵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科技管理部經理)6人收到央行罰單,分別被罰款24萬元、24萬元、32萬元、16萬元、3.5萬元和3.5萬元。
對這一處罰決定,《金融時報》記者獲悉,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在監測中發現,部分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機構交易行爲異常,通過對相關線索的深入篩查摸排和研判,初步確定3家機構涉嫌違反銀行間債券交易相關規定,並立即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涉案機構均存在內控機制、公司治理缺失或失效問題,並存在出借債券帳戶等方式開展利益輸送、爲他人規避監管和內控規定等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規定的若干行爲。
今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已建立銀行間市場常態化監測摸排和行政執法機制。對摸排出的涉嫌違法違規交易線索,後續將繼續開展覈查,並根據覈查情況開展立案調查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