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選對會首場會議確認「3原則」 非執政縣市長人選賴清德協調後提名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圖/記者詹詠淇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民進黨選對會今(10日)上午召開首次會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會後轉述,今主要討論三類首長提名原則,分別是民進黨執政任期屆滿、民進黨執政任期未屆滿以及非執政縣市,但並未討論個別選區佈局。其中,非執政縣市由黨主席賴清德進行徵詢協調作業,提名後經過中執會同意辦理徵召。
民進黨3日通過成立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由邱義仁、徐國勇擔任共同召集人,成員包含王定宇(涌言會)、張宏陸(蘇系)、陳茂松(正國會)、莊瑞雄(英系)、陳培瑜(民主活水)、林益邦(綠色友誼連線)、劉維鈞(新潮流),並於今日上午召開首次會議。由於張宏陸今日請假,因此並未全員到齊。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會後轉述,今天是2026選對會第一次正式開會,針對接下來選戰提名作業進行廣泛討論,根據在全代會上通過2026提名特別條例,選對會接下來會把全國所有縣市分成三類。
吳崢指出,第一類是目前民進黨執政縣市,且縣市首長連任到第二次任期屆滿,就會來辦理初選。第二類是民進黨執政縣市,但首長還沒做滿兩屆,任期還沒有屆滿,特別條例會授權由主席來提名,經過中執會同意後辦理徵召作業。
吳崢說,第三類則是民進黨非執政縣市,一樣由主席(賴清德)進行徵詢協調作業,提名後經過中執會同意辦理徵召,基本上今天在確認三大原則,針對各縣市狀況做廣泛討論,目標是希望最後在全國每個縣市都要提出最優秀人選。
會中是否討論到各分區督導人選?吳崢表示,今天主要針對整個原則進行確認,每個選區會有不同狀況,會在後續選對會作業中細緻地處理。工作期程部分,還是希望在每個縣市,選對會作業確保提名出最優秀、最能夠去爲各縣市造福市民的好人選,所以要看後續每個區域的狀況。
至於有無針對在野黨情勢進行討論?吳崢說,今天主要因應接下來辦理的提名作業,比較關注還是接下來怎麼在選區因應。
此外,根據全代會通過的「民主進步黨2026年直轄市長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第5條,「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如經協調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處理方式如下: 一、 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有共識者,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 二、 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之建議。
與會人士說明,根據該條例,協調過程中,民調也是評估指標。有委員說,這個民調跟初選不一樣,初選則是公開初選過程,最後全民調決勝;而這個民調是協調過程中,內部做參考的,例如誰比較有明顯優勢,這個選區好感度較高等,跟初選不同,會進行原則方向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