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稱懲罰唱和大陸臺藝人是支持 陳玉珍諷如家暴男
有臺灣藝人透過大陸社羣網站微博,轉發大陸央視「臺灣必歸」貼文,陸委會稱將依相關法規查處,「有時懲罰是種支持」。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早將此類說法諷爲「家暴男」。記者屈彥辰/攝影
有臺灣藝人透過大陸社羣網站微博,轉發大陸央視「臺灣必歸」貼文,引發陸委會關注,陸委會稱將依相關法規查處,「有時懲罰是種支持」。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早將此類說法諷爲「家暴男」。
賴清德總統昨日發表談話,提及「有藝文工作者,爲了個人事業上的利益,不惜配合北京的指令,說自己的國家不是國家」。
有臺灣藝人轉發支持統一貼文,陸委會稱將依照人民關係條例進行查處。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聲稱,「有時懲罰的規定不一定是懲罰,而是一種支持」,對於這些唱和央視貼文的行爲提出相對應處罰,在陸發展的臺灣藝人才有拒絕的空間與理由。
陳玉珍劍指樑文傑,表示陸委會這句話,讓她想到家暴男說:「我強暴你,也是愛你的表現」,身爲臺灣藝人的孃家應當後盾。
陳玉珍認爲,如果不能當後盾,也不要處罰,陸委會這想法沒有把藝人當一家人,藝人在人家屋檐下,不得不低頭。臺澎金馬子民在外面發展遇到困難,在歐洲、美國遇到困難也應該去幫助,這是國家子民,整個想法很偏,想法跟政府不一樣就要被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