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陳俊宇罷免案二階領表期限至4/27 未領取視同放棄
▲中選會示意圖。(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全臺大罷免持續延燒,罷免民進黨立委陳俊宇一案之領銜人迄今尚未赴中選會領取二階連署人名冊格式,引起關注。對此中選會今(25日)表示,此罷免案領表期限爲27日下午5點30分前,若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視爲放棄提議。
檢調單位近期大動作調查幽靈連署,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罷免案疑出現死亡、僞造連署等狀況,檢調昨搜索國民黨宜蘭縣黨部等處所,並約談10多人到案;其中,縣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陳姓與李姓黨部幹部共3人,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預計今天上午開庭。
中選會表示,經查,陳俊宇罷免案領銜人4月17日午後確有致電中選會,並明確表示其將於當日下午3點到中選會領取二階連署格式,但當日下午3點,李姓領銜人又再度致電中選會,改說決定不在當日領取,且還稱就算其要領取,最快也是擬改爲下週期限截止前領取等從未告知選務機關其擬領取二階連署格式之確切時點。至該罷免案領取二階連署格式期限則爲本週日、4月27日下午5點30分前。
中選會強調,各罷免案領銜人領連署人名冊格式時,於收到公函通知後,無論有無攜帶通知函,均得依法領取二階連署格式,相關規定均清楚明確。提議領銜人於通知函文到次日起10日內,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如委託他人領取,則應檢附提議人之領銜人出具之委託書及被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未依限前來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視爲放棄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