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提高資本市場吹哨人獎勵 最高上看100萬人民幣
大陸官方近日發佈文件擬提高資本市場的吹哨人獎勵,來到最高上看100萬人民幣。(shutterstock)
大陸證監會和財政部9月30日共同發佈《證券期貨違法行爲吹哨人獎勵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完善舉報制度,並在獎勵標準方面,提高獎金比例。從案件罰沒款金額1%提升爲3%。如果涉案數額特別巨大,或吹哨人爲內部知情人員的每案獎金上限,也從30萬元(人民幣,下同)、60萬元統一提升至100萬元。
根據《證券時報》報導,此次修訂修改制度名稱,從《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爲舉報工作暫行規定》改爲《吹哨人獎勵規定》。該《規定》從2014年6月發佈實施,明確證監會設立重大違法線索有獎舉報制度,隨後經歷了一輪修訂。
而近年大陸官方重視資本市場舉報制度建設,隨着證監會持續釋放強監管訊號,有獎舉報條款正式寫入《證券法》、《期貨和衍生品法》,此次修訂完善意在迴應市場呼籲,讓舉報制度更加完善。
在獎勵條件方面,《吹哨人獎勵規定》把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秩序,嚴重危害金融安全,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案件納入獎勵案件範圍。可獎勵案件條件從罰沒款金額10萬元提升爲100萬元。
此外,按照要求補充相關材料資訊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違法行爲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條件的也可予以獎勵。同時補充了獎勵消極條件,明確吹哨人撤銷、撤回線索和妨礙、阻礙違法行爲查處的不予獎勵。
同時較大幅度提高獎勵標準。獎勵金額由案件罰沒款金額1%提升爲3%。提供重大違法行爲線索的,獎金上限也從10萬元提升爲50萬元。提供的案件線索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涉案數額特別巨大,或者吹哨人爲內部知情人員的,每案獎金上限從30萬元、60萬元統一提升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