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遭重判當庭嚎哭!臺版「地面師」盜領1.4億獨居者遺產 44人全有罪
臺版「地面師」詐團主嫌蔡尚嶽,被控結合里長僞造代筆遺囑,盜領獨居長者遺產,還行賄「民間公證人」律師蔡鴻燊認證遺囑,詐騙所得高達1億4925萬元;臺北地檢署批蔡鴻燊助紂爲虐、目無法紀,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44人。
臺北地方法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蔡鴻燊25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蔡尚嶽非「公務員」,刑度僅14年,褫奪公權4年,蔡鴻燊聽完發出淒厲的哭聲,大喊「我什麼都不知道」,審判長江俊彥對他發出警告,蔡鴻燊先行退庭。
蔡鴻燊當庭先啜泣、再嚎啕大哭,嘴裡念着「天啊」、「我真的沒有」、「我怎麼會知道」。
檢方起訴指出,蔡尚嶽(44歲)2021年間從新北市一名里長那兒得知陳姓長者在家死亡,無人辦理遺產繼承,謀劃僞造代筆遺囑,讓妻子林致菱(35歲)擔任見證人兼代筆人,再找人擔任受遺贈人,辦理土地移轉登記,設定不動產抵押權貸款、出售變現,賺取1578萬餘元。
蔡食髓知味,以相同手法成功詐取另名仲姓過世長者的存款、不動產1740萬餘元。有了兩次得逞經驗,蔡招兵買馬,透過旗下不動產開發公司尋找可詐騙的往生者不動產。
檢方追查,蔡指示公司員工以臺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作爲「案源」,夫妻倆透過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員駱勁達(40歲)、原任職警專卻兼當AV男優的書記官遊立綸(44歲)及戶籍員葉濬誼(53歲)3人,確認被繼承人的戶籍資料後,再由員工「實地勘察」不動產,篩選可詐騙標的。
蔡尚嶽和集團「二當家」王煜堤(28歲)一邊指示員工找詐騙標的,另一邊尋覓擔任代筆遺囑的受遺贈人、見證人,透過員工偕同「民間公證人」律師蔡鴻燊(39歲)完成代筆遺囑聲明書認證。員工再持不實遺囑、認證聲明書、申辦繼承文件,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提領被繼承人存款。
檢方統計有11起詐領獨居老人遺產案,7件既遂、4件未遂,其中詐騙案最高金額爲5580萬餘元,全案不法所得1億4925萬4298元。主嫌蔡尚嶽前年3月因他案入獄,王煜堤和里長許政鎧另起爐竈,企圖用相同手法行詐,但未得逞。
檢方指出,蔡尚嶽結合里長僞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行爲超乎常人想像,且偵查起就自編劇本串供試圖脫罪,幸好檢警調掌握鐵證,他才坦認全部犯行。蔡鴻燊身爲民間公證人,卻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認證,偵查中又歪曲實情,毫無愧心,在國稅局函詢第一起詐騙案的遺囑是否是他認證時,蔡鴻燊答稱是他認證且附上法院覈准備查文件,「強化認證效力」,檢方批助紂爲虐,在長者過世後刻意指導僞造遺囑,目無法紀。
蔡鴻燊、葉濬誼、駱勁達、遊立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爲期約收受賄賂等罪;蔡尚嶽及王煜堤涉期約交付賄賂、操縱犯罪組織等罪,全案共起訴44人。刑度部分,除蔡鴻燊、蔡尚嶽遭重判外,王煜堤判10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駱勁達被判4年,褫奪公權2年;遊立綸判2年8月;林致菱判7年;里長許正鎧判3年8月、鄧長安2年6月。
擔任「民間公證人」的律師蔡鴻燊參與盜領死亡長者遺產,臺北地院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他25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