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初步裁定歐盟進口豬肉傾銷 陸國內產業受實質損害

▲大陸商務部初步裁定歐盟輸入的豬肉商品存在傾銷行爲。(示意圖/CFP,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公告,針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豬肉及豬副產品反傾銷調查已作出初步裁定,認定相關產品存在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並確認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決定,自9月10日起,進口商需依據不同企業稅率繳納臨時反傾銷保證金,稅率區間爲15.6%至62.4%,此舉成爲中歐貿易摩擦中的新焦點。

《澎湃新聞》報導,初裁結果顯示,西班牙裡泰拉肉類公司稅率爲15.6%,丹麥皇冠公司31.3%,荷蘭維揚博克斯特公司32.7%;其他配合調查的歐盟企業適用20%的稅率,未配合者則將面臨62.4%的最高稅率。

大陸商務部表示,臨時措施將以保證金形式徵收,計算方式依海關確定的進口計稅價格乘以保證金比率及增值稅率,涵蓋鮮、冷、凍豬肉,食用雜碎,以及脂肪、腸胃等多類副產品。此次調查範圍涉及《進出口稅則》中多個稅號,其中部分非豬產品不在調查之內。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指出,此案應中國畜牧業協會申請於2024年6月17日立案,並於2025年6月10日宣佈調查期限延長至12月16日。立案後,調查機關透過問卷、公開聽證、企業走訪以及對歐盟企業實地核查等方式收集資料,調查程序公開透明,並充分保障利害關係方的權利。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強調,初步證據顯示,歐盟相關產品存在傾銷行爲,確實對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二者存在因果關聯。據此,商務部於9月5日發出初裁公告,決定徵收臨時反傾銷保證金。

同時,商務部也表態,中方一貫審慎使用貿易救濟措施。2025年以來,中方僅針對白蘭地與共聚聚甲醛案件作出終裁,並在白蘭地案中透過價格承諾協議方式結案。相比之下,歐盟同期對中國產品共發起6起反傾銷原審調查,對16起案件作出初裁併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對12起案件作出終裁併正式課稅。

商務部批評歐方濫用貿易救濟措施,並呼籲雙方透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貿易摩擦,維護中歐經貿合作大局。最終裁決預計於2025年12月16日調查期限屆滿前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