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遣返流程曝光!移民署「不會幫買機票」
陸配劉振亞日前遭移民署處分十日內需出境,亞亞與臺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25日至內政部抗議。(杜宜諳攝)
陸配網紅「亞亞」(本名:劉振亞)因涉宣揚武統,遭到移民署撤銷居留許可,最遲要在25日深夜離境,如果沒有自行離開,移民署將施以強制力。因此在26日午夜12點整一到,移民署將會帶亞亞到機場戒護,等到機票開票手續完成後,就能直接離境;據悉,若是當下並無適合的航班,也會在機場實施介護,直到機票處理好了,班機到了,就可以直接把人遣返出境。
而亞亞在出發前,移民署會派員檢查亞亞的身體以及隨身物品,並把旅行文件交給機長保管,值得注意的是,移民署不會代替亞亞買機票,而是會跟當事人或親友溝通購買。
根據移民署法規「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中可以看到,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書,會載明處分人個資以及被驅逐的理由,而移民署執行時,會讓同性別的移民署人員,檢查處分人身體以及攜帶的物品,同時派員戒護到機場或港口監視出國,並把證照或旅行文件交給機長、船長,又或是其他授權人員保管,若處分人有明顯抗拒出國,或是脫逃的疑慮,移民署可派員護送到被遣返的國家或地區。
但「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中也提到,依法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機(船)票費,由其自行負擔,確無力支付者,由移民署編列預算支付,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至於要飛往大陸哪個城市就看亞亞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