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年展開第4次全國農業普查 全面摸清新時代「三農」家底

2026年陸將開展第四次農業普查。(新華社)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通知》)。根據大陸《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決定於2026年開展第四次大陸全國農業普查。

《通知》強調,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堅持實事求是、守正創新,全面摸清新時代大陸「三農」家底,客觀反映農業發展新情況、鄉村建設新面貌、農民生活新變化、農村改革新成效。

《通知》指出,第四次大陸全國農業普查對象,是在大陸境內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生產力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普查標準時點爲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數據爲2026年度數據。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大陸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凸出重點,優化方式,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普查人員要如實蒐集、報送普查數據,不得僞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數據或遲報、拒報普查數據。普查工作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分的數據,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於統計以外目的。

《通知》強調,要始終堅守數據品質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規範普查工作流程,強化數據品質檢查覈查,切實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數據品質控制體系,強化普查數據品質追溯和問責,堅決杜絕各種人爲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爲。採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