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開箱「黃山低價團」三日遊 導遊漸進式「道德綁架」不購物團員
▲「黃山低價團」導遊雖未強制推銷,但以「道德綁架」模式促團員消費。(圖/翻攝澎湃新聞,下同)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十一長假前,陸媒記者特別扮成遊客赴黃山景區實探「低價團」現象。該低價團標榜每人750元(人民幣,下同)、含兩晚住宿及黃山、宏村門票,雖然表面省心划算,實際上卻有「隱形費用」與購物壓力。導遊在行程中以「道德綁架」方式影響不購物的團員,並安排數小時停留在翡翠、蠶絲被店內,讓不少遊客感嘆體驗「變了味」。
《澎湃新聞》報導,我們發現原本說好的750元,還得額外繳159元保險與景交費,不付就連景區都進不去。旅客透露,入住第一晚就被要求補交費用,隨後簽下《自願購物補充協議》,同意行程中安排三處購物點。
第三天一早,導遊在遊覽車上便開始鋪墊「道德綁架」的話術,還直言「不購物就是影響別人利益」,甚至搬出佛家因果、人際關係等說法,讓團員心生壓力。
有遊客描述,在黃山市一處翡翠購物點,雖未強行推銷,但沒有休息座位,稍靠近櫃檯便有一對一導購全程跟隨;若想離場,還被以「再進需買票」等理由勸阻。
另一處蠶絲被園區則將旅客分散至不同的小房間,由銷售人員逐層遞進推銷,從真假分辨到「迷迭香酸助眠」功能,再到價格從七千元「直降五折」。其中,有一名大姐花三千元購買,導遊在現場還帶頭鼓掌「慶賀」,讓同行親友哭笑不得。
部分團員坦言,這種體驗一半是便利省心,一半則是精神壓力,「沒有硬性強買,但話術不斷轟炸,想休息都難,最後還是有人掏錢。」
對此,律師趙良善指出,依《旅遊法》第三十五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誘客並藉購物牟利。即使簽下「自願購物協議」,若存在誘導消費行爲,仍屬違法,旅客依法有權拒絕,「低價團看似便宜,但往往將成本轉嫁到購物行程,這就是業界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