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媽媽還在家嗎?合法補習班自清反受罰 業者控中市府官員荒謬至極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召開「合法補習班自清卻受罰!教育局荒謬懲處、兒少安全何在?」記者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詹詠淇/臺北報導
臺中市嘉羣美語補習班負責人陳先生今年3月發現,一名並非補習班員工或負責人的「林老師」非法招生、上課,因此陳先生緊急通知停課並退費,後續仍收到臺中市教育局不當處份。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3日)召開記者會譴責教育局在該案的失職與行政怠惰,並4大訴求與呼籲,也呼喊口號,「盧媽媽還在家嗎?兒少安全誰關心」。教育部代表會中迴應,回去後會跟臺中市府積極查處。
臺中市嘉羣美語補習班負責人陳先生今年3月發現,一名並非補習班員工或負責人的「林老師」,多次冒用補習班名義對外招生,並在地下室及其他不符規定的樓層收費上課。爲保障學生與家長權益,陳先生於當月17日就緊急通知停課並退費。隨後,他自4月7日起多次向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申請暫停營業,但教育局不僅未受理,還在3月到7月間多次稽查,確認現場「查無營業」並要求陳先生限期改善。最終更於7月24日發文,指稱陳先生「未回覆限期改善」違反規定,預告將處以「停止招生6個月」處分,形同懲罰守法、自清的業者,根本是行政追殺。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23日)偕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譴責教育局在本案的失職與行政怠惰。記者會上也呼喊口號,「盧媽媽還在家嗎?兒少安全誰關心」。
業者代表黃小姐表示,他們是臺中合法設立的補習班,補習班大樓有4層樓,只有1、3樓是合法教室,房東住在2樓,但去年卻發現補習班有沒看過的學生進出,詢問房東後,房東稱是「朋友小孩」,後來又問一次房東,才知道原來有位自稱他們補習班的林老師在該樓地下室上課,「我們非常擔心,幼稚園孩子不能在地下室上課」,也告訴房東要停止違法行爲,不然會提告。沒想到,身爲退休公職老師的房東竟回,違法的事他做了30多年,違法又怎樣?還說臺中市教育局有他認識的人。
黃小姐指出,「房東不害怕,可是我們很害怕,因爲這個補習班設立人、負責人是我們」,因此第一時間就告知家長來龍去脈,在取得諒解後於今年3越17日對外宣告正式停課,並保障在班學生權益,全數全額退費。
黃小姐說,接着她也向臺中教育局求助,她以爲房東夠荒謬了,沒想到最荒謬的是臺中市教育局。「長達半年多,我進出教育局無數次,每次都哭着出來」。第一次求助時,承辦人員告訴她,「不要說小朋友安全問題,他不聽這些」。她向對方說,幼稚園小孩子在地下室上課,還鎖門不讓合法業者查看,稱不想聽兒童安全的問題、林老師幫你招生不好嗎?「我無法相信,我以爲能給我依靠的教育主管單位是這麼對我們的」。
「我纔是合法業者!」黃小姐進一步指出,她說她有退費,卻被回「妳退費誰會相信?」還說解決這件事的方法就是主動註銷補習班。黃小姐也解釋,補習班只是暫時停課,要找合法位置並變更班制,因此要求合理申請暫停營業,「三度送暫停營業,他們都拒絕」。
黃小姐表示,她檢舉林老師未立案補習班,教育局卻告訴她要自己蒐證。因此,她拍到林老師在門口收費,像點鈔機般數學生學費,她也拍了補習班進出狀況,每天至少5個孩子進出,她拍了4天,有將近30位小朋友進出,直到上週五還在持續,但教育局卻沒有來查過,稱他們都沒看到人。
黃小姐也說,補習班合法提出暫停營業,教育局都否決,「每次都告訴我只有註銷這條路」,補習班則決定不註銷,沒想到教育局稽查補習班3次,稱都沒有營業要懲處。她則蒐集證據提起訴願,「我提訴願那天。教育局推諉拒收」,之後她改交給臺中市政府,市府馬上收文,教育局得知後,馬上取消懲處。
林月琴痛斥,盧媽媽不是隻有豬隻沒處理好,妳到底有沒有對兒少安全重視?教育局處理過程完全忽視「兒少在教育環境中的安全與權益」,本案凸顯教育局在補習班管理規範與執行上的嚴重漏洞,主要有三點:行政追殺合法業者、縱容冒名招生,置學生安全於不顧以及拒收公文,阻礙依法行政。
記者會上也提出4大訴求與呼籲。第一,立即受理停業申請,保障合法業者。教育局應立即受理合法負責人的停止營業申請,不得再以行政刁難懲處自清的業者;第二,嚴懲冒名招生,杜絕不法行爲。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對冒用補習班名義、在地下室違法招生者祭出嚴厲裁處,並建立明確的通報、調查與處置機制。
第三,確保學生安全,檢視學習環境。保障在班學生的安全與受教權,全面檢視場地是否符合消防、逃生等規範,避免兒少暴露於危險環境;第四,檢討失職人員,落實行政責任。對於拒收公文、態度傲慢的承辦人員應嚴格檢討並懲處,避免再度出現官僚失職。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吳佳芬會中迴應,4個訴求回去後會跟臺中市府積極查處,1個月後給委員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