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農會理事選舉爆爭議!1個「紅印」害他落選 判決大逆轉

▲鹿港農會爆出理事選舉爭議。(資料圖/鹿港農會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鹿港鎮農會今年2月舉辦理事選舉,卻因「一張選票」認定爭議鬧上法院!呂姓候選人不滿農會將一張圈選5人的爭議票認定無效,導致他與對手陳女同票,農會未抽籤害他落選。經過5個月審理,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認定該選票「有效」,改判陳當選無效。

事情發生在2月26日鹿港農會第20屆理事選舉,當時要選出9名理事,共有15人蔘選。開票時發現一張「問題選票」,上面用農會提供的「人字章」圈選了郭、陳、呂、張等4人,但鄭的欄位卻沾有紅色印記。

農會當時認定這張票「圈選超過4人」屬無效票,但呂主張「那個紅印只是不小心沾到印泥,不是故意蓋的!」他計算若加計這張票,自己與陳姓女候選人將同爲第9高票,依法應抽籤決定誰當選,但農會卻宣佈由陳當選。

法官當庭檢查爭議選票,發現紅印是由「多條線段緊密排列」組成,呈現「環狀擴散」特徵,確認是指紋而非單純污損。但關鍵在於,農會選舉辦法規定「按指印」僅讓該欄位無效,不影響其他欄位。

鹿港農會辯稱,這張票圈選5人已超額,且「用指印圈選」就該整張作廢。但法官指出,選舉辦法明訂「連記投票中,部分欄位違規僅該部分無效」,更直指縣政府當初的無效票認定函「寫得太籠統」,無法作爲證據。

法官認爲,扣除鄭欄位後,該張爭議票實際只圈選4人,未超過規定人數,因此判決「4人圈選有效」。如此一來,呂與陳確實同票,農會未抽籤就宣佈陳女當選屬於程序違法。

法官判決陳女當選無效,並確認她與農會的理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由於農會理事採「團體任期制」,現任第20屆理事會恐面臨合法性挑戰。對此鹿港農會總幹事低調錶示,「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