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發堂違法收容4精神病患 高市衛生局裁罰6萬元

高雄路竹龍發堂8年前爆發痢疾和肺結核羣聚,遭衛生局強制解散,收容387位住民另覓療養院所安置,其中27人又跑回龍發堂,期間甚至傳出法師施暴、虐待,被檢警查獲。衛生局迴應,今年1月稽查龍發堂仍有4人未安置,依違反精神衛生法裁罰6萬元。

龍發堂2017年10月爆發阿米巴痢疾及肺結核疫情,翌年衛生局強制將生活大樓堂衆移出到合法立案機構收治。爲防龍發堂再收容住民,分別在2018年稽查24次、2019年稽查16次、2020年稽查14次、2021年稽查13次、2022年稽查13次、2023年稽查15次、2024年稽查12次。

據以往龍發堂工作人員透露,部分住民被移出後,家人不聞不問,有的家屬經濟不佳,也有的是家屬繳一筆錢給堂方,讓住民老死在那邊,突然面臨解散狀況,家人也不想管了,等於是被遺棄一羣人,只好又跑回龍發堂。

衛生局表示,前年8月接獲警方通知,龍發堂發生管理幹部「心秋法師」涉不當對待收容人,隨即前往稽查,發現有住民遭鐵鍊捆、關在地下室長達4個月,依違反精神衛生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罰鍰,立即啓動安置作業。

衛生局說明,原先27名個案皆屬精神病患,必須被收容在專業安置機構,每個人狀況複雜,除依據戶籍所在地尋找社福單位安置,至於所需費用,從住民領身障手冊補助支付,不夠再由地方政府負擔。

衛生局強調,去年底精神衛生法修法後,非依法設立精神照護機構不可收容病人住宿,立即函文龍發堂告知依法轉介安置個案,未料,今年1月6日至龍發堂稽查發現仍留宿4名精神疾病患者,依違反精神衛生法第21條第4項裁罰龍發堂負責人6萬元,並將持續稽查、協助安置,以保障精神個案權利。

曾收容逾500名精神障礙患者的高雄龍發堂,8年前曾爆出傳染病羣聚,事隔多年,又傳出管理幹部拘禁、虐待收容人。記者張議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