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8天抓咬3名路人投喂者被起訴
據十堰晚報3月18日報道:2024年12月,市民陳女士、小劉、陶女士途經張灣區公園路向陽小區時被一隻貓咪抓傷或咬傷,衣物、鞋子也不同程度受損。經調查,該貓咪由向陽小區的李女士負責餵養。去年12月24日,當地派出所與社區召集李女士以及陳女士等人展開調解。調解現場,李女士稱這隻貓咪是流浪貓,她出於憐憫對它進行日常餵養,並非貓咪的飼養人或管理人。不過,考慮到有人因此受傷,她願意承擔40%的醫藥費。
對於李女士的提議,陳女士等3人皆不認可,今年2月,陳女士等人將李女士起訴至張灣區人民法院。3月14日,張灣區人民法院針對此事進行調解。最終,經過調解,李女士與陳女士、小劉達成和解,李女士分別向陳女士和小劉支付1900元、1000元。然而,陶女士不同意該調解方案,調解未能成功。陶女士表示,“對方表示賠償的底線是50%,我不能接受。要是第一次調解時對方就提出賠償50%,我或許就同意了。但現在耗費了我大量精力和時間,對方依舊只願賠償50%,我肯定不同意。接下來,我就等着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