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畊宏傳跟大亨借700萬沒還被告? 無奈聲明澄清:是當擔保人

劉畊宏遭傳借錢未還被告。(圖/粘耿豪攝)

52歲劉畊宏近年帶着家人到上海定居,昨(28日)週刊報導,劉畊宏疑向股市大亨史金生借700萬臺幣週轉,還債還了9年沒還完,因此遭提告。今劉畊宏工作室發聲明澄清,劉畊宏並非借款人,是藝人朋友向史金生借款無力償還,找上劉畊宏當擔保人,最後爲盡擔保責任代還。

劉畊宏工作室稍早發3點澄清近日的新聞,第一是關於最近借款未還被告的新聞,劉畊宏並非主動借錢者,是擔保人;第二,關於史金生和劉畊宏的案件,已於2024年1月案結落幕,並非「最近遭起訴」。

劉畊宏近來到上海定居。(圖/吳鬆翰攝)

第三,劉畊宏工作室指出,未有任何人向藝人、藝人經紀人進行求證,該報導已侵害劉畊宏的名譽權,「本公司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 希望大家理性甄別網絡資訊,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路環境。」並呼籲網友在被他人擔保時要理性思考,瞭解承擔風險和責任後再答應,避免後期不必要的紛爭。

劉畊宏工作室發聲明。(圖/翻攝自劉畊宏工作室微博)

嚴正聲明

近日,有關本公司旗下藝人劉畊宏(以下簡稱藝人)被曝「借700萬臺幣不還」等不實內容被廣泛關注並引發熱議,相關信息從標題到內容均與實際情況存在事實出入。爲避免進一步輿論發酵誤導公衆,本公司特此聲明如下:

1、相關信息內容提及的借款事宜,系藝人朋友向史金生借款,藝人並非實際借款人,藝人出於友情而作爲該借款行爲的擔保人。在其朋友無力償還的情況下,藝人履行了擔保責任進行了代還。

2、有關涉及史金生與藝人個人糾紛,案件已於2024年1月案結,雙方已不存在爭議或糾紛事項,不存在「近日遭起訴」情形。

3、未有任何人士、主體就藝人劉畊宏被曝借700萬臺幣事宜向藝人、藝人經紀人進行詢問或求證。事件原發報導媒體《鏡週刊》及其經營主體精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也從未向藝人、藝人經紀人進行詢問或求證。

有關網絡資訊從標題到內容均有嚴重失實情形,已涉及侵害藝人名譽權等權利,亦侵害了本公司合法權益,本公司保留採取一切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希望大家理性甄別網絡資訊,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和維護健康和諧的網路環境。

本公司友情提示廣大網友在爲他人做擔保時一定要理性思考,瞭解擔保風險和保證責任,

避免不必要糾紛的發生。

特此聲明!

崑山天賦星球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