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村狒狒遭擊斃 「他下令開槍」要坐牢!一審判決出爐

六福村動物園的東非狒狒2023年逃脫,被林姓獵人開槍打死,桃園地檢署認爲是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指示開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1日判決,認爲他犯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六福村動物園的東非狒狒2023年逃脫,被林姓獵人開槍打死,桃園地檢署認爲是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指示開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1日判決,認爲他犯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六福村動物園的東非狒狒2023年逃脫,被林姓獵人開槍打死,桃園地檢署認爲是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指示開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1日判決,認爲他犯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六福村動物園的東非狒狒2023年逃脫,被林姓獵人開槍打死,桃園地檢署認爲是桃園市農業局徐姓技工指示開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1日判決,認爲他犯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六福村動物園的東非狒狒2023年3月逃脫後,行蹤飄忽不定,後來在楊梅富岡被發現。林姓獵人加入圍捕行列,並開槍射殺狒狒。他證稱,徐男說「直接開槍射狒狒」,後來再次詢問,則聽到「一槍幹掉牠」,但無法確定是誰說的。檢察官認爲,獵人聽從官員指示,打死狒狒屬於過失,而《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殺相關條文不處罰過失犯,因此不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徐男否認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並稱並未在圍捕行動中遇到獵人,也沒對他下令,更不知道獵人身上攜帶獵槍。且狒狒兇暴,爲保護民衆安全,應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緊急情況下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

不過法院綜合證人證詞及現場照片,徐男知道獵人身上攜帶原住民自制獵槍而非麻醉槍,且徐男指示時,客觀上無緊急危難的情況,足認徐男有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犯意,及利用獵人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客觀事實。

法院考量,徐男當時是農業局技工,屬於法令規範公務員,依法加重其刑,審酌徐男明知道狒狒是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以麻醉槍圍捕已足,竟罔顧政府保育野生動物的用心,利用不知情的獵人宰殺,危害自然生態的平衡,妨礙環境的永續發展,又否認犯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第1款之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