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先生遺產…妻子竟還要賣房倒貼!專家提醒:沒孩子的話兄弟姊妹也能分

遺囑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你知道,要是另一半過世,房子不一定是你的嗎?事情是這樣的,有一對夫妻沒有生小孩,先生過世後,太太必須賣房子,只因先生的兄弟姐妹也能分遺產。

先生留下了200萬,沒有寫遺囑,太太拿到100萬,剩下的100萬要分給兄弟姐妹,甚至連夫妻一起努力打拼買下的房子,也變成跟另一半的兄弟姐妹共有,太太不一定能繼續住下去。

這故事聽起來殘酷,卻是現實。

因爲依照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小孩、父母也過世,遺產就是配偶和兄弟姐妹一起繼承。配偶1/2、兄弟姐妹1/2。即便有寫遺囑,兄弟姐妹仍保有「特留分」(法定應繼分的1/3)。

更殘酷的是,就算是完全不熟或是素未謀面的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也有分遺產的資格。

關於這件事,最近跟大學同學們聚會,討論超熱烈,畢竟很多人是不生族,關於兄弟姐妹繼承,卻很多人不知道這件事。

這個時候,善用夫妻生前贈與,或事先「預立遺囑」變得很重要,但兄弟姐妹還是有特留份的保護。

其實在國外,預立遺囑是很普遍的事。但在臺灣,有寫遺囑的人不到5%。

大部分人覺得那是晚年的課題,卻忘了意外和疾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

遺囑,不只是財產分配,更是一份留給家人的心意與保障,也是給家人的最後一封情書,讓財產與心意都能按你的期待被完整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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