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工資須分期提取?剛性規則不容拔河拉扯

來源:工人日報

領工資須分期提取?

剛性規則不容拔河拉扯

領工資也得分期?——據2月20日《工人日報》報道,勞動者王某離職後,其1.38萬餘元未結工資被前東家以“平臺規則”爲由拖欠支付。按照該規則,王某隻能以單筆金額不超過1000元的方式,從前東家指定平臺分期提取工資。如此一來,若要討回全部欠薪,至少要申請分期提款14次。不久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佈了案件判決結果:用人單位一次性全額支付欠款。

個案塵埃落定,但其背後折射出的社會議題卻不應忽視:關於如何支付工資的法律是剛性規則,豈容隨意拔河般拉扯?

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這是不可動搖的規則和鐵律,更是不容觸碰的底線和紅線。無論是在新興的平臺經濟中,還是在傳統的實體經濟裡,這一規則既是對勞動價值的尊重與認可,也是社會公平在勞動領域的直接體現。

個別用人單位以“平臺規則”爲由拖欠勞動報酬,本質上是對規則的隨意解讀和破壞。在此案中,該企業聲稱“靈活用工”“支付創新”“提高效率”,實際上卻通過“技術黑箱”將法定義務轉化爲可操控的“私權領地”,使勞動者陷入“提現馬拉松”的消耗戰。該行爲看似符合用人單位的自主管理權,實際上不僅損害了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經濟的誠信基礎,違背了勞動領域最基本、最核心的勞動報酬支付規則。

規則的剛性並非冰冷的教條,而是維繫社會公平的“錨點”。然而,現實中一些企業爲了降低成本、謀取私利,動輒任意制定、隨意解讀規則,“最終解釋權歸自己”。

以高溫津貼的發放爲例,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該津貼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衝抵。但在現實中,不少企業總是明知故犯地用綠豆湯、勞保用品等物資來衝抵高溫津貼。這類行爲不僅嚴重違背了規則制定的初衷,更是對勞動者權益的隱性侵犯。

再如,個別用人單位或是違反勞動法明文規定,“偷樑換柱”地以代金券等非貨幣形式發放工資,或是與勞動者簽訂各類複雜協議,利用文字遊戲和所謂的“自由職業者”“合作關係”等名義,迴避勞動關係及相應的責任義務。這些行爲是對規則剛性的肆意破壞,不僅可能致使勞動者面臨經濟困境,甚至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

規則是社會秩序的底線,是法律在具體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更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力防線。規則的剛性一旦任由拉扯、揉捏,社會公平與信任體系恐將遭受威脅。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心向背亦是規則。那些試圖在規則底線上鑽空子的企業,或許能在短期內獲得一些經濟利益,但從長遠看,必將失去人心、失去發展動力。一個有口皆碑的企業,不僅注重經濟效益,更注重人心的凝聚。唯有遵守規則、保障勞動者權益,企業才能贏得廣大勞動者的信任。

規則是底線,規則之上方見文明。企業也好,社會也罷,其發展進步依賴的絕不是對規則的消解,而是對規則的敬畏、守護。希望更多企業能夠從類似典型案例中舉一反三,少一些小聰明,多一些大格局,將遵守法律法規內化爲自身的發展基因。

來源:工人日報 陳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