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被控詐26萬北市議員助理費 喊冤:不知道問題是什麼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被控在2018年至2019年任內詐領助理費26萬7219元,臺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她3年8月、圖利罪判5年8月徒刑,各褫奪公權2年、3年;她的前男友葉曜彰犯圖利罪判5年8月刑,褫奪公權3年。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行準備程序,林穎孟喊冤,聲稱「不知道問題是什麼」。

林穎孟庭後受訪時表示,助理都有做事,她遵守勞動基準法給助理補休、薪水、保勞健保,不知爲何會有罪?助理的薪水都由助理領走,並非一般「詐領助理費」看到的樣子,助理費沒有回捐、上繳,「我是冤枉的」。

林穎孟遭5名公費助理指控「挪用勞健保費」、「用男友當人頭詐領補助費」,臺北地檢署2022年3月搜索、約談林穎孟,訊後命100萬元交保,同年8月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穎孟、葉曜彰。起訴指,林穎孟的楊姓助理因課業因素無法兼顧工作,林穎孟不想自掏腰包支付資遣費,2019年10月間仍將楊登載爲公費助理,向臺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等費用共3萬5563元,同年11月間才辦理停聘。

檢方認定,林穎孟2018年12月25日起,聘僱時任男友葉曜彰當公費助理,葉曜彰從2020年3月間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米達克星球」,2人涉以公司新聘員工作郭姓設計師列爲人頭助理,2020年4月起詐領公費助理領薪資,扣除林穎孟應個人支出的議員臉書等社羣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詐領計23萬1656元。

林穎孟、葉曜彰都喊冤否認,認爲楊姓助理工作時間至2019年10月,而郭姓設計師是葉的員工也是議員助理,沒有詐領助理費,但一審兩人都有罪。

案件上訴二審,高院今傳林穎孟出庭。林女表示,她聘郭姓設計師,依勞依法給薪,對方是否再接米達克公司的工作她確實不知情,就算有,法律也沒規定助理不可以兼職。

檢察官表示,資遣費是否在議會補助公費助理酬金費用範圍內?議員的兼職助理可否向議會請領全職公費助理酬金?是問題所在。林穎孟的律師則聲請向臺北市政府函詢是否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問題,若公費助理兼職不需要議會同意,自然沒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外也聲請向勞保局、健保署函詢,如公費助理兼職的事業單位有爲其投保勞保、勞退、健保,則林穎孟沒有圖利的問題;也聲請向立法院函詢國會助理受資遣,是否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

檢察官聲明,起訴、原審非認定郭姓設計師是兼職助理,而是利用米達克公司的僱員充作議員的公費助理,向議會詐領或圖利助理費,本案與郭姓設計師是否兼職「一點關係都沒有」,且聲請函詢的對象應該是臺北市議會,怎麼會是立法院?

是否准予辯方聲請,待合議庭評議,本件候核辦。

臺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26萬助理費,臺北高等法院今開庭,她喊冤,聲稱「不知道問題是什麼」。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