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農作物被啃光 偷吃賊身分曝光
動保處將路上游蕩的麝香豬帶回安置。(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將路上游蕩的麝香豬帶回安置。(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麝香豬在新家有小羊作伴。(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裡農民近日發現自家農地遭破壞,農作物被啃光,正猜想是誰偷吃賊,就看到1頭約50公斤麝香豬在鄉間小路上閒晃,遂通報新北市動保處帶回。動保人員詢間當地里長、附近居民及養豬戶都不知飼主是誰,公告招領也無人認領,推斷應該是遭飼主棄養。事後,雲林的林姓農戶看到動保處公告,北上辦理認養,結束麝香豬流浪生活。
動保處表示,此只麝香豬應是被飼主棄養至瑞平裡,豬隻有尋找食物的本能,因此農民辛苦耕種農作物變成豬隻的盤中飧,全被啃食破壞。麝香豬皮膚白裡透紅,毛色如乳牛有大塊黑白色,由於生長增重速度較慢,性格溫馴及外型可愛,常被民衆當成寵物豬飼養,但牠空間需求大,並非合適所有家庭飼養。
林姓農戶表示,家中除了有寬敞空間可以飼養動物,長輩也是獸醫師,因此提供豬隻飼養空間、活動場所、乾淨飲水飲食和動物健康都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有意認養這頭麝香豬。麝香豬抵達雲林新家後,迅速適應新環境,與原本就飼養的羊只一同作伴生活,生活過得悠哉開心又愜意。
動保處獸醫師黎玉葉表示,民衆若發現疑似流浪豬隻,請即通報動保處,切勿自行接觸或餵食,此事件飼主可能一時興起飼養,後來發現無法妥善照顧,最終選擇棄養。呼籲飼養特殊寵物前一定要考慮自家環境及經濟條件,瞭解寵物特性及飼主應負責任,棄養後不僅影響社區環境,還可能成爲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的潛在風險源,對防疫與公共衛生造成威脅。
動保處表示,飼主除了應管束好豬隻避免逃脫,如不顧防疫風險而放任豬隻隨意遊蕩,依動保法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另外棄養豬隻依動保法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證實豬隻染疫導致散播疫情或棄置豬屍者,經查證屬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