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的陽光房擋了我家的光,怎麼辦?

鄰居私搭陽光房,影響自家的採光,市民馮先生遇到這一煩心事。近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節目中,馮先生打電話求助,希望得到解決。

馮先生家住山屏東街16號樓101號,他在電話中反饋,鄰居2024年5月份搬來,將原本窗戶的位置拆除改建了全包陽光房,門開在側面。經馮先生到中山城建執法局反饋,當年協商拆除。當時協商結果是先將水泥澆築的部分拆除,留下了遮雨棚和側門。如今馮先生覺得側門遮擋家裡的採光,希望鄰居能儘快拆除,但始終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節目後記者跟隨中山區老虎灘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勇來到現場,他表示,經調查瞭解,馮先生說法基本屬實,他的鄰居私自在一樓搭建了一個陽光房,開門時會影響到馮先生家的窗戶,因此經協商後兩家決定將圍牆拆除,同意留下側門不再使用。但在後期生活中,馮先生認爲留下廢棄的側門還是影響了自家採光。

王勇:“這個小區是老舊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所以說我們只能給大連市自然資源局發函,對該陽光房擴建行爲是否屬於違法建設進行認定,讓他確定違建性質以後,我們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目前根據調查結果,此處陽光房屬於違法建設,中山區老虎灘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勇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應予以拆除,並恢復原貌。“因爲小區外牆以外的部分都屬於公共部位,確認了違法事實以後,我們就可以給業主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和公告,有半年的訴訟期,過後我們就可以申請政府強制拆除。”

提醒市民,遇到類似情況,可以找屬地物業或者街道、社區進行反映,也可以直接聯繫屬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或者撥打12345反饋情況。

信源:大連新聞傳媒集團廣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