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疑涉貪還能戰初選?黃揚明爆「黨內規矩」 點名她

林岱樺獲交保後立即向媒體發表聲明。(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20日遭檢調帶回偵訊,一度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引發政治聯想。媒體人黃揚明表示,民進黨廉政會過去標準是「收押即停權」,若交保後多會等一審有罪再處分,林岱樺雖交保,但後續的起訴及一審判決期程將影響參選高雄市長的權利。

黃揚明今(21日)在臉書表示,林岱樺被檢調帶回偵訊後,今晨以100萬元交保,但目前仍不確定案件是違反政治獻金法、洗錢防制法還是詐領助理費,由於林早已表態爭取民進黨下屆高雄市長提名,這次的司法案件,很可能影響她的參選權利。

「關鍵時程將是後續的起訴及一審判決」,黃揚明解釋,民進黨有廉政會相關機制,過去立下的標準是「收押即停權」,因此鄭文燦、蘇震清等人都曾因此被停黨權3年,昨天收押的陳怡君相信也會比照辦理。

黃揚明分析,對林岱樺而言,沒有被收押是最好的消息,因爲一旦被停黨權,那麼就喪失爭取黨內初選提名的權利。至於交保過後,過去廉政會的慣例通常是等一審有罪再行處分,但也不是每一件都這樣處理。

黃揚明舉例,去年同樣涉入詐領助理費獲100萬交保的立委林宜瑾,當時廉政會就決議一審有罪就會予以處分。但林宜瑾的案件,至今連起訴都還沒,也因此目前林宜瑾仍繼續擔任民進黨中執委,相關權利並未受影響。後續起訴、一審判決的期程,將決定林岱樺代表民進黨參選高雄市長之路,能否繼續走下去。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