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沒車長、司機員跑錯站 臺鐵「2周連3起漏乘」祭懲處
▲臺鐵2周內連發生3起列車長和司機員漏乘事件。(示意圖/臺鐵提供)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臺鐵頻發生「漏乘事件」,8月底至9月8日短短2周內就發生3起列車等不到列車長、司機員值勤,第一時間無法開車導致延誤,原因不是忘記要接車就是記錯接車車站,臺鐵除要求改善外並祭出懲處,併發出公文宣佈若有類似事件,乘務人員將加重處分,相關主管連帶一併懲處。
臺鐵近日密集發生列車沒車長和司機員導致無法發車的烏龍事件,9月8日一列161次EMU3000型新自強號行駛至屏東站時,卻等不到接班司機員;9月4日一名列車長在嘉義站結束2003次列車乘務後,誤以爲乘務終了可以下班,因此簽退下班,忘記後續還要接班2103B次列車,導致該車沒列車長無法開車。
8月31日一名基隆車班車長值乘1158次列車到瑞芳站後,忘記後面還有1183次列車的值勤乘務,就逕行搭乘其他車次回到七堵,導致1183次沒車長接班。
臺鐵自8月底以來短短2周內已經發生3起「漏乘事件」,事實上7月26日大罷免投票日也有一班加班車開到潮州站後,因派班單位誤植日期導致發生漏派列車長接班烏龍,近3個月臺鐵幾乎每月都有漏乘狀況上演。
據瞭解,臺鐵內部也因此發出公文,要求加強檢視乘務人員簽到退狀況和上下班時間,並落實見面交接班程序,改點前後班表不同也要口頭提醒和督導傳達,並加強教育訓練和養成確認再確認習慣,提升若遇漏乘的應變能力,降低影響,公文也強調若再遇類似事件,乘務人員將加重處分,相關主管負連帶責任一併懲處。
對此,臺鐵公司說明,有關列車長部分,經查8月31日第1158次列車長值乘至終點瑞芳站後,疏忽尚需值乘第1183次將原定編組開行至七堵站,經瑞芳站緊急應變指派適任人員值乘後,列車約晚8分開出。爲杜絕類似漏乘情形再次發生,在外站折返值乘車長應主動向車班組回報,並責成車班組落實執行車長漏乘應變處理流程。並對本次車長簽報申誡一次。
臺鐵指出,9月4日第2003次列車長原定從彰化值乘到南靖,再從南靖帶編組回嘉義。列車長於嘉義站時就下車,至南靖站開車前,司機發現無車長。經嘉義車班另外指派車長前往南靖站值乘,至3161次嘉義站晚21分開車。該案漏乘車長已提報懲處,並研讀規章加強教育訓練1個月,經測驗合格後才能再投入乘務工作。8月31日起臺鐵公司共計發生上兩起車長漏乘案。
另外司機員部分,臺鐵公司表示,9月8日161次準點到屏東站,惟接班司機員誤認接車地點爲改點前的潮州站,經聯絡後由交班司機員續行潮州交接班。除該案外,今年迄今並無其他司機員漏乘案件,爲避免誤認情形再發生,已要求改點有變更接班站時,要在工作報單明顯註記。並重點稽查司機員行車日誌填寫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