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束光反方向飛行,相對速度是多少?不要告訴我兩倍光速!

光速,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速度,與平時我們所講的速度有着本質區別,就是因爲一點:光速不變。

光速不變,當然不是指“光在真空中的速度是每秒30萬公里”,而是指“光速與其他任何速度疊加之後仍舊是光速”。

也就是說,無論是順風還是逆風,光速都不會有任何改變,光速是絕對的。舉個例子就明白了。

我靜止在地面上,你拿着手電筒快速奔跑,奔跑速度爲V。手電筒發出的光在我眼裡,速度是多少呢?

按照我們平時所用的相對速度來計算,答案應該是光速C加上你奔跑的速度,也就是C+V。這不就是超光速了嗎?如果超光速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肯定就被推翻了。

事實並非如此,無論你奔跑的速度有多快,在我眼裡,手電筒發出的光的速度都不會改變,都是光速,哪怕你以無限接近光速的速度奔跑,結果也是一樣的。

明白了光速不變,再回到問題中來,兩束光反方向飛行,根據光速不變原理,相對速度應該還是光速。

但是等等,答案並沒有那麼簡單。

愛因斯坦提出的狹義相對論,是建立在兩大假設基礎上提出來的,分別是上面所講的光速不變原理,還有一個狹義相對性原理。

何爲相對性原理?簡單理解就是,在慣性系,物理定律都表現出相同的形式。說白了就是在慣性參考系,你根本無法區別自己是靜止狀態還是勻速直線運動狀態,因爲這兩個狀態下的物理定律是相同的。

這兩束光對於某個觀察者來講,比如說在你看來,其中一束光的速度是光速C,另一束光的速度也是光速C,那麼在你看來,兩束光的相對速度就是兩倍光速,也就是2C。

你可能又會提出質疑:這難道不是又超光速了嗎?確實是超光速了,但並沒有違反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因爲相對論並沒有絕對限制光速,相對論體系下的光速限制有是前提條件的。

根據狹義相對論,要計算兩束光的相對速度,當然不能以你爲參照系,而應該以來那個束光爲參照系來計算。同時,當速度達到亞光速或者光速時,平時我們所用的伽利略變換來計算相對速度就行不通了,必須用到更精確的洛倫茲變換。

根據洛倫茲變換公式,可以計算出,兩束光的相對速度仍舊是光速,這個結果與剛纔用光速不變分析出來的結果是一樣的。

但是,光並不能作爲慣性系,爲什麼?簡單講,光並沒有慣性,有質量的物體纔有慣性。另一方面,光本身也不存在時間和空間的概念,沒有時間和空間概念的事物,怎麼可能作爲參照系呢?

把光作爲參照系,就好比你既是球員,又是裁判,說白了,就是沒有任何意義。

有人可能無法理解“光沒有時間概念”,其實可以通俗理解爲“光的時間是靜止的”,但這只是通俗的理解方式,其實是不太嚴謹的,因爲光根本就沒有時間。

按照狹義相對論中的時間膨脹效應,速度越快時間就越慢,如果達到光速,時間就靜止的,而光的速度就是光速,因此可以通俗理解爲光的時間是靜止的。

有夥伴們可能會想到“太陽光到達地球需要大約8分鐘時間”,既然光沒有時間概念或者說光的時間是靜止的,爲什麼還需要8分鐘時間呢?

其實這是誤解,所謂的“8分鐘”,是在人類看來太陽光花費的時間,但對於太陽光本身來講是沒有花費任何時間的,一瞬間就到達了地球。實際上不要是說地球了,哪怕是宇宙中任意遙遠的地方,光都是瞬間到達。

那麼,既然光並不能作爲參照系,兩束反方向飛行的光,相對速度到底是多少呢?

有兩種答案。

第一,由於光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而相對速度等於空間(距離)除以時間,因此這個問題是誤解的,我們完全找不到光的時間和空間,怎麼會有答案呢?

第二,如果非得說一個答案的話,那麼答案只有一個:無窮大。爲什麼?

剛纔也將了,光可以在一瞬間飛到任意遙遠的地方,也就是無限遠的距離。距離是無限大,而時間是無限短,用距離除以時間,答案當然是無窮大了。

這裡還是要再次強調一下,所謂的“無窮大”也只是我們強加給兩束光的相對速度,其實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爲“無窮大”這個答案讓兩束光完全無法理解。

假如來兩束光都有意識,它們肯定會一臉蒙圈:何爲時間,何爲空間?兩束光根本就完全無法理解,它們只知道自己的速度是光速,別的一無所知。

同時,在光的世界裡,其實只有“出生和死亡”兩個瞬間,它們根本無法經歷任何過程,這樣的光其實是很“悲催”的!

如果光可以感受到過程,就相當於感受到了時間,哪怕是極其短暫的一瞬間,對於我們的世界來講也是災難性的,因爲光的一瞬間,宇宙就過去了無限久的時間,意味着宇宙必將走向毀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