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覺被詐「先做三件事」自救!律師:不希望任何人爲錢走絕路

▲豐原發生一家5口輕生案。(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臺中豐原一家五口疑因投資詐騙與債務壓力輕生的新聞,引發社會震撼。律師蘇家宏看到新聞後感嘆沉重,特別在粉專發文,呼籲「你不是沒有路走!」他細數若遭遇詐騙或債務問題的幾個自救方法,強調「有債務不代表沒尊嚴,有法律,就有保護你的力量。」

蘇家宏在粉專分享4點,首先,若懷疑自己遇到詐騙,要先做三件事,務必馬上停止付款,保留所有對話紀錄與轉帳證據,並撥打165反詐騙或報警,立刻提告。「讓警察可以第一時間介入,查緝犯罪人,而且樹立我們是被害人的角色,尤其在複雜的詐騙類型中,保護自己是格外的重要。」

第二點,若債務越滾越大,也別驚慌,找可利用的法律保護自己。他指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提供「債務更生」與「清算」制度,幫助無力償還的人重新開始。他也建議,「可以先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幫你一步步釐清,看到一線曙光。」

第三點,如果開店被債主施壓,甚至恐嚇「不還錢就砸店、砸車」,蘇家宏強調這已經涉及犯罪。他提醒債務人要保留證據,像是「驗傷單、對話紀錄、錄音、監視器畫面等」,這些都是檢察官提起公訴的關鍵。

最後,他強調「人生活着就有希望,債務有時效消滅」,房子、車子、存款可以沒有,但人只要還活着,就還有希望,「況且債務有消滅時效,一般債務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在15年之後就因爲時效消滅,未來債務人就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而不需還款。」

蘇家宏也感性表示,不希望再看到任何人爲了錢走上絕路,「有債務不代表沒尊嚴,有法律,就有保護你的力量。」只有當自己選擇活下來的那一刻,生命的劇本才能重新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