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得大陸子公司官司 初審判賠人民幣342.59萬元 已打呆影響不大

良得電(2462)29日公告,旗下大陸子公司怡富萬電業(惠州)有限公司,接獲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決怡富萬惠州向深圳航嘉賠償損失共計人民幣342.59萬元(約新臺幣1,478萬元)。良得電指出,目前對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並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及後續事宜。

良得電今晚表示,這筆貨款已經在兩年前打呆帳了,因此,影響不大,只需認列法律程序的費用不到50萬元。

良得電指出,深圳航嘉以產品存在品質問題,並給他們造成損失爲由,要求怡富萬惠州賠付損失人民幣7,177萬元(約新臺幣3.09億元),怡富萬惠州接獲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之民事判決書,判決怡富萬惠州向深圳航嘉賠償損失共計人民幣342.59萬元,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並駁回深圳航嘉的其他訴訟請求。

良得電說,本案判決所認定的賠償金額與深圳航嘉所主張的損失金額人民幣7,177萬元,存在顯著差距。該案對良得電的財務、業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相關營運活動均正常進行。良得電也將與律師研議是否上訴及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