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核安協議仍運作?北京:高度重視兩岸民眾健康安全事項
兩岸核安協議簽署於2011年的第7次江陳會談。圖爲當時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右)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會談前握手。(新華社)
臺灣在今年5月17日在覈三發電機組二號機停機後,已無現役核電廠,兩岸在2011年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是否因此而受影響?對此大陸國臺辦表示,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體現一箇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單方面破壞兩岸共同政治基礎,導致兩岸兩會對話協商停擺,「也給相關協議執行設置了障礙」。
兩岸2011年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建立核電安全資訊交流機制、事故通報聯繫機制,並設置「工作業務交流會議」。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27日記者會上,迴應本報記者提問相關問題時表示,《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定》是在「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上籤署並實施的。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體現一箇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單方面破壞兩岸共同政治基礎,導致兩岸兩會對話協商停擺,也給相關協議執行設置了障礙。
朱鳳蓮說,大陸「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對攸關兩岸民衆健康安全的重要事項,均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及時妥善應對處理,盡最大努力維護兩岸同胞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至2015年爲止,雙方已輪流舉行4次工作業務交流會議暨專題研討會,惟陸方自2016年起延滯工作組會議、業務工作交流會議及專題研討會至今。不過兩岸每季(1月、4月、7月、10月)以傳真方式,分由雙方輪流執行1次緊急應變通聯測試,這項工作仍有進行,截至2025年6月,雙方共進行了51次每季緊急應變通聯傳真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