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工作逾8小時 他因閉眼3分鐘遭開除 法院判決大快人心
大陸一名男子因閉眼休息3分鐘而遭到公司開除。(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工作再忙碌,也別忘了適時休息。不過有些慣老闆顯然不這麼認爲。大陸一位門市店長在連續工作超過8小時之後,因爲實在太累,坐在收銀臺閉眼休息了3分鐘,卻被公司拍了2秒影片當作「罪證」,還翻出門市曾短暫關店門的事,直接將他開除。雙方對簿公堂,法院的判決近日出爐,不少人都認爲大快人心。
綜合陸媒報導,廣州南沙法院判的這起案子,當事人余姓男子在2021年3月進入公司擔任店長,負責管理該公司位於某廣場的門市,可是在2024年9月26日公司區域經理卻通過微信告知余男,其工號於當日作廢,直接將他解僱。
公司主張,余男在工作時間、店內尚有顧客時,公然坐在收銀臺凳子上睡覺,被商場工作人員發現投訴,而且其管理的門市曾在營業時間關閉店門,違反商場管理制度,進而影響公司品牌形象,導致公司無法繼續租賃該場地,產生嚴重損失,故解除勞動契約合法。
余男則表示,2024年9月被商場人員投訴一事確實存在,可是他當天從早上9點30分開始上班,到晚上10點30分才下班,當天門市的所有工作都是他一人包辦,而晚上8點多,工作已經超過8個小時,因爲太累才坐在凳子上閉目養神,實際上並沒有睡着。客人進來時他還是起身接待,公司也沒有證據證明他沒有接待客人,強調自己只有閉眼休息了3分鐘而已。至於2024年8月某日閉店一事,是因爲當天店內只有1名店員,短暫關店門也是沒辦法,總不能上廁所時把店留給陌生人。
余男認爲,公司的做法違法,於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薪資差額、住房補貼與違法解僱賠償金。仲裁委員會同意男子的訴求,但公司不服,起訴到法院。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休息權是勞動者基本權利,企業應維護勞動者休息權,助力自身高質量發展,而余男的行爲並非嚴重過錯,公司無證據證明其行爲造成責罰規定中的「嚴重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屬違法解除。
法院據此一審判決,公司向余男支付工資差額217.2元人民幣(約新臺幣904元)、住房補貼3000元人民幣(約新臺幣1.2萬元)、違法解僱賠償金49572.24元人民幣(約新臺幣20.6萬元),並駁回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