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效應/動態調整成本 守住利潤
經常跟企業討論成本問題,發現儘管在同一個行業,其間的成本結構差異還是很大的。
每一家連鎖店面對應的是四大成本:即房租、人事、進貨和雜支,連鎖三大行業領域零售、餐飲與服務業,除了綜合零售業進貨成本佔比較高、服務業人事成本佔比較高之外,基本上均可參酌「標準成本」。
開店經營四項主要成本,標準成本參考值如下:
一、房租(含管理費):以營收8%至12%爲準。
二、人事管銷(含福利費用):介於28%至32%間。
三、進貨(含包材和運費):30%至40%。
四、雜項費用(水、電、媒、資、通訊和廣告):營業收入的7%至8%。
前兩項爲固定成本,後兩項是變動成本,此四項成本的高低差加總後,低標爲73%成本率,高標則爲92%的成本率,與之相對的是經營利益,前者有27%,後者只有8%,用一家店贏過三家店,並非不可能的任務。
由於商圈改變,或興起或沒落,加之百貨商場林立,臺灣百貨公司加上量販超市,2024年總產值已達新臺幣9,560億,與整體餐飲產值1兆0378億相近,在餐飲帶零售的長期趨勢之下,連鎖業進入百貨商場佈局已是時勢所趨。臺灣零售產值實體營收佔88%以上,仍爲主流。
連鎖企業正從街邊轉往百貨賣場佈局,這一波前進百貨商場開店的潮流,對於營業成本會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呢?
改變是必然的,主要的重點有三:
一、房租成本佔比攀升
與街邊開店房租是固定成本不同,一旦進入百貨商場開店,房租成爲變動成本,無論是單純抽成或是保底抽成,只要不是固定的金額,都會成爲變動成本,一旦進入商場開店,房租成本依商場抽成率不同,提升爲15%至20%。
二、人事排班切合實況
街邊商圈可概分十大類型,進駐百貨商場與觀光型商圈相似,客流量與節假日相應合,人休店不休成爲必要指標,周間與週末人力需求差異大,若店長對於變型工時排班不熟悉,輕則造成人力資源不足或閒置,人事成本投入不經濟,重則直接影響創收數據表現。
三、看不見的隱形成本
改變必然帶來隱形成本,例如配合百貨的儲存空間,必須在外建週轉倉,或是百貨可進貨時間須調整物流排程,增加配送車次等。甚至配合百貨開新據點,亦增加宿舍、交通成本。
盈虧是經營的結果,對於經營成本的掌握則是經營能力的具體展現。只問營收不問盈虧,當心成本結構改變時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