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被罰216萬元!代言同一產品連兩年被罰 郭子乾回應了
食藥署去年1月31日修正廣告處理原則加重處罰規定,廣告違規情狀及名人代言加權最高3倍等。去年違規廣告裁處代言人,包括郭子乾216萬元、廖峻 60萬元、曾軒彥(七七老大)4萬元、黃西田4萬元、林美秀4萬元。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度十大違規食藥廣告」,同步也公佈代言人被罰的名單,其中藝人郭子乾代言「A.H.A關捷挺固立」產品,廣告內容稱「治療肌少症,逆轉肌肉萎縮…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等誇張療效,廣告代言人郭子乾連帶被罰216萬元,郭子乾去年因爲同一廣告被罰60萬元,這已是他連續第二年被罰。
其餘因代言產品廣告內容誇大、宣稱療效而被罰者,包括黃西田代言「龜鹿杞凍」、林美秀代言「肽股力」、網紅七七老大代言「超能煥活蘊發精萃」,各被罰四萬元。郭子乾經紀人表示,跟廠商確認過,不實廣告已經全部下架。黃西田則由妻子迴應,已交給廠商處理。
郭子乾代言的「A.H.A關捷挺固立」也是112年十大違規食藥廣告之首,去年被罰60萬元,刊播業者爲聯羣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和爲格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到了113年,同一產品換成樂微生醫國際有限公司,去年累計開罰1124萬,郭子乾連帶被罰216萬元。食藥署企畫科技組組長許朝凱表示,監測的內容仍爲產品廣告狀況,仍可裁罰。
樂微生醫國際有限公司在去年10大違規食藥廣告中佔了3名,總裁罰金額爲1674萬元,包含郭子乾代言的「A.H.A關捷挺固立」、原輔堂立順芯,以及廖峻代言的「萬年堂全酵激酶EX」,其中郭、廖分別被開罰216萬及60萬元。
許朝凱說,十大違規產品廣告內容大多涉及醫療效能與生理功能,均已依法裁處新臺幣100萬至1124萬元。食品廣告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化粧品廣告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倘涉及虛僞或誇大,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商品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爲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去年1月31日修正廣告處理原則加重處罰規定,廣告違規情狀及名人代言加權最高3倍等。去年違規廣告裁處代言人,包括郭子乾216萬元、廖峻 60萬元、曾軒彥(七七老大)4萬元、黃西田4萬元、林美秀4萬元。圖/食藥署提供